(1)家政服务行业人员素质低,服务综合素质普遍不高。
据不完全统计,现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仅占市场需求家庭的十分之一。家政服务人员的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绝大多数是城镇企业单位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二是有小部分是一些因家庭贫困而无法再供读书的未成年孩子;三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妇女。这些家政服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未参加过任何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就直接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工作的,因而她们的家政服务技能综合素质普遍偏低。
(2)落后的家政服务观念制约了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
广州市通过对十家家政机构的调查,都深深感到劳动力的供给量难以满足需求。从我国劳动力总量情况看,是资源供给远远大于需求。出现家政服务业劳动力的需求大于供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人们对家政服务的观念认识上。据反映,广州市30岁以下的愿意从事家政服务业者凤毛麟角。在一些劳务输出地区,组织人员磨破嘴皮,做通了家长的思想,子女的思想却不通;做通了子女的思想,家长的思想又不通的情况常有发生。甚至是参加培训或是上岗一段时间后,一部分人思想还有反复,提出要回家、要转行等。据报导,应央务阳光家政服务公司邀请,武汉职业学家政专业37名女大学生到北京仅两三天内全部就业,受到雇主好评,但这些受过专业教育的高级家庭服务员同样存在心里障碍,刚工作就纷纷转行或回湖北老家,最长的也只工作了半年。
(3)家政服务机构莨莠不齐,个别家政服务机构有违法行为。
少数违法、非法的家政机构只顾收钱不管服务,有的甚至提供假家政服务。尽管是少数的,但对整个家政服务行业的破坏力很大,他们的个别行为往往使人对整个行业产生怀疑或偏见。由于家政行业缺乏统一收费标准,此类投诉比较多。
(4)家政服务的法律法规滞后。
家政服务牵涉到家政服务机构、雇主、雇员等方面之间的关系,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尚无法可依。家庭服务员没有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和社保等待遇,法律地位不明确。当人格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许多家庭服务员选择退出家政市场,而一位家庭服务员的退出往往会带动一个村子或者一个厂子的潜在家庭服务员止步不前。如此下去,家政公司也会减少家庭服务员的来源,雇主也会面临家庭服务员供不应求的尴尬。
(5)家政服务项目和内容过于单一,难于适应市场需求。
现开设的家政服务项目主要是家庭服务员。由于绝大多数的家庭服务人员均未参加过任何的技能培训,所以其服务的内容仅限于一些简单家务活,要他们做到高水准、高质量、高技能的“综合型”家政服务,显得无能为力。尤其是一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他们所选择的服务形式就是:只想做钟点工,不愿做住家的家庭服务员。这样一来造成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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