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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目前中国千万家政工的权益?

发布日期:2010/2/25 14:29:17       阅读人数:2933       来源:好帮家家政网       作者:未知
 
 

      “手腕到手背上刻着几道暗红色的伤疤。 这只手当时被藏獒咬到嘴里了被我拼命抽出来。然而受伤的不止是这只手。” 赵红香捋起袖子。赵红香告诉记者,四肢都有伤疤。庆幸自己运气好,没咬到动脉,不然就没命了 。赵红香是一名 37 岁的家政女工。独自在雇主家中时,被雇主养的藏獒咬伤四肢,住院 49 天。让她感激万分的出院后工作生活都没有保障的得到 NGO 组织 “ 打工妹之家 ” 援助,维权律师范晓红的协助下,法院判决雇主支付给赵红香残疾赔偿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近 7 万元。

       家庭服务业有了快速发展。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和全国妇联联合提供的中国家政工体面劳动和促进就业基本情况介绍》中国约有 2000 万名家政工和 60 万所家政服务机构,近年来。家政从业人数居世界首位。约 90% 家政工为女性,年龄在 16 岁到 48 岁之间,主要由教育水平较低的农民工以及乡村的下岗工人组成。

       这样的案子不是第一例。除了工伤之外, 范晓红律师告诉记者。家政工还会遇到工资拖欠、就业服务纠纷和人身权利伤害等问题,生存状况堪忧。 另一方面,然而,由于家政工不尽责任导致雇主利益受损的案例也有很多, 2007 2 7 日,两岁的小孩嘟嘟因保姆疏于照顾,从沙发上跌落下来,抢救无效死亡, 2007 11 月,法院终审判决,保姆所在单位 — 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赔偿幼女父母 47 万元。

       保姆的劳动权益谁来管

       广州和成都有超过 50% 北京有 27% 家政工人没有和家政服务机构或者雇主签订合同,国际劳工组织和全国妇联提供的数据统计显示。有超过 60% 家政工没有参与任何一种保险计划,这意味着,既不受《劳动法》维护,也难以通过民事诉讼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家政服务业是缓解就业矛盾、拓宽就业渠道、保证劳动者就业权益的重要途径,。”全国总工会保证部副巡视员银玉清说。也是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不时增长,家政工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银玉清强调说:中国家政服务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但是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家政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证等方面的权益法律法规不健全、家政市场管理混乱、家政工权益的维护机制缺席等方面的问题。 遇到重大意外人身伤害、财富损失事故,更重要的当前家庭服务业监督保证机制和防风险机制不健全。发生处置赔偿争议时也难以解决问题,有时只能诉诸法律顺序,甚至在判决后也无法解决。国家还没有法律规定家政工的工作条件,因为个人或家庭不符合用人单位定义, 同时,这种工作被视为非正规就业,工资、工作时间、劳动维护和社会平安无法获得保证。

       由于实行中介制或雇佣制家政服务公司的家政服务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按《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和有关司法解释。因此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

      为何家政工难受劳动法保护

      家庭服务业处于小、散、弱状态,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实行规范化运作的家政服务公司是少数。多数家政服务公司走的中介服务的路子。

      家政工连进入《劳动法》这个基准保证范围的权利都没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证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平律师认为。通过个案的维权和少量的志愿者的服务,远远不能达到维护整个家政工群体权益的目的

      为什么没有人愿意选择这样的真正员工制的家政服务关系? 

     目前市场中绝大多数的家政服务关系是通过短平快中介方式建立起来的家政公司更多地是挂员工制之名,行中介之实 ” 家政工维权律师周威说,认为,如果家政工以家政服务企业雇员身份提供家政服务,家政工、家政公司、雇主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就会受到劳动法的维护。周威认为,由此,并不是法律将家政工排除在劳动维护之外,而是家政市场主体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引入附加了条件。这些被附加的条件归纳起来,无非是社会平安负担和培训投入等等,简言之就是利息问题。

     如果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家政公司的理由是这是个微利行业。就意味着家政公司必需为家政工额外负担除工资之外的社会安全,逻辑上可能还有住房公积金,总额几近工资的 40% 这的确是一笔可观的本钱,但企业是必需盈利的周威说。

     家政工要求劳动维护等诉求的面前都有不可逾越的底线,另一方面。那就是不能降低现有收入,因为他有着谋生的基本需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谁又能保证家政公司不会将增加的利息转嫁给家政工群体呢?周威分析说。

      家政工:我总觉得自己孤立无援

     2009 年开始,从《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通知》中我可以看到这项工程的目标。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范、平安、便当的家政服务体系。 2009 年扶持 20 万名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 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 8 个部门共同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 其主要职责是推动建立和完善家政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即 “ 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服务有标准、工作有报酬、平安有结转、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 ” 这个方向被专家学者和工会组织叫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副部长杨志明在一次讲话中提到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八有 ” 重点。但是大家也担心能不能实施到位。

      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律专家小组认为。对家政工的权益保证不够,由于这个人群的流动性非常强,家政工要不要三险、工伤怎么解决、劳动时间如何确定,都是难题。目前国家的拨款,资金方面:主要体现在家政工培训上,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助,但如何解决社会保证等令人头痛的难题,还是由每个省自己来定。

     很多家政工都是从农村出来的流动性强,家政工小刘认为。而且经常觉得自己孤立无援。因此,认为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家政工人自我组织与联合。此外,家政工多是农村进去的姐妹,法律意识比较差,不懂得看合同,所以她认为应该有个正本的合同进去,家政公司的收费、监管和准入都应该有一个标准。

      现在老龄化社会的趋势和计划生育政策让家庭承担着沉重的压力,雇主一方的代表则认为。这方面政府是缺位的再者,不同家庭需要不同种类的家政工,市场要细分、细化,需求也要细分。政府的扶持政策最重要的公开透明,家政公司一方的代表认为。要接受监督。要公开招标的过程,不能政府暗箱操作。另外则需要统一家政服务规范,规范出台以后一定要有相应的监督,否则没有公信力和权威,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