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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安摄像头监视保姆

发布日期:2008/1/5 0:00:00       阅读人数:1732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大家看到这个标题是不是觉得有点想不通呢?本人也觉得是有点奇怪...摄像头一般是安装在公共场所,比如网吧,商店等等...万万没有是安装在家里来监视保姆的...下面就是我在辽宁法制报上看到的一条新闻,内容如下:

"新闻现场

  家里安摄像头监视保姆

  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吴女士的儿子一岁了,由于上班没时间看孩子,2007年11月初,她找了个保姆,保姆在她上班期间照看孩子,晚上回家住。对于这个保姆,吴女士还算满意,就是觉得保姆的脾气有些不好。
  前些天,吴女士发现儿子腿上有块淤青,保姆表示很愧疚,称没看好孩子,并解释说是孩子不小心摔倒撞到茶几上了。
  后来,吴女士又发现,儿子很怕保姆,看见保姆过来眼神就充满了恐惧。
  保姆会不会对儿子不好,甚至打骂儿子呢?吴女士和丈夫分析了一个月以来的情况,怀疑孩子腿上的淤青有可能是保姆打的。在朋友的建
议下,他们在客厅里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想看个究竟。
  摄像头安装在客厅的进门处,能监视整个客厅,如果不仔细看不容易发现。摄像头和电脑连接在一起,电脑放在吴女士的卧室里。为防止
这一切被保姆发现,吴女士将卧室的门锁起来。每天下班回家,吴女士都要查看电脑的监视记录,查看保姆一天的活动,不过,在一周多的时间里,除了发现保姆有几次责备孩子外,并没有打骂孩子的行为。
  一天,保姆在打扫房间时发现了这个摄像头,立刻给吴女士打电话,愤怒地责问她是什么意思。一开始,吴女士借口说是为了防止晚间家
中遭窃,但后来发现还是瞒不过保姆。保姆一口认定吴女士安摄像头是在监视她,这是对她的侮辱,于是怒而辞职。(据12月13日某报)

  专家说法

  本期嘉宾:李振革(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年来,家庭使用监控设备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其用途多数是为了防盗。不过也有人是为了监视保姆。正如这条新闻所报道的,吴女士怀

疑雇来的保姆在照看孩子时对孩子有打骂行为,于是就安装了摄像头监视保姆。但是吴女士的做法是否侵犯了他人隐私权?保姆该如何保护自

己?本期嘉宾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解答。

  问题一:吴女士是否侵犯了保姆的隐私权?
  李振革:是否侵犯隐私权有严格的界定

  “将摄像头安装在公共空间如客厅里,这就涉及不到侵犯保姆的隐私。”李振革分析道,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吴女士的这种行为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居民享有居住权,居住权受法律保护。雇主将摄像头安在自家的客厅里是合法的,别人是无权干涉的。但是,如果将摄像头安进了保姆居住的房间里,就涉嫌侵犯保姆的隐私权了。像吴女士这种情况比较特殊,虽然吴女士把摄像头安在公共空间,但是保姆不是24小时待在雇主家里,没有自己独立的私密空间,保姆有可能在客厅等公共空间换衣服等,此种情况法律则没有具体规定,还是一个空白。但是,正在制定的民法典草案有明确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禁止窃取、窃听、偷录、偷拍他人隐私,非经本人同意,

不得披露或利用他人私生活秘密或实施其他损害个人隐私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二: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李振革:宪法、民法等均有涉及

  “我国对隐私权这一概念虽没有具体的法律保护,但是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却有涉及,实践中一直是以名誉权的保护方式对隐私权进行间接保护的。”李振革表示,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原则,而隐私权正是人格权的一种,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毁谤和诬告、陷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等。《民法通则》对公民人身权提供保护。《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在实践中,法院在对隐私权的保护上,适用的是以名誉权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这就是所谓的间接保护方式。”李振革表示,最高人民
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采取变通的方法,规定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为侵害

名誉权,追究民事责任。应当说,这是一个对隐私权保护的司法解释,也是实践中的依据。

  问题三:如果保姆认为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该咋办?
  李振革:可以提起侵害名誉权的侵权诉讼

  “保姆的诉讼请求要想得到法院的支持,必须拿出过硬的证据。”李振革分析道,首先,需要证明雇主安装了摄像头并且需要证明雇主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监视保姆的活动;其次,摄像头拍摄到了什么,是否涉及到保姆的隐私;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姆需要证明雇主将拍摄的内容进行了公开披露,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是一个“度”的问题,是不太好确定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