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下月就要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家政服务人员的保姆、钟点工今后将何去何从?昨日,记者就此对省城家政行业进行调查时发现,目前省城各大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对是否要签合同看法各异,有的还认为签合同会引起保姆身价上涨,增加雇主的开支。
家政人员有赞同有反对
从南城县来昌务工的周阿姨,如今在南昌市抚河路一带的三户人家当钟点工,每天替三家人准备中餐和晚餐,每小时5元钱。但她明确表示,如果要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对她来说是负担。
她告诉记者,她做家政行业已经有五个年头了。由于经验丰富,很多雇主请她当钟点工。如今,她在南昌好几个家政公司都进行了登记。“哪家待遇高,我就去哪家做。”周阿姨说道。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被拴“死”了,无法变动。再说到了农忙时,她还要回老家务农,签了合同后如果走了还算违约。
而刚来南昌务工的小徐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她告诉记者,如果能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但可以解决工伤和医疗这样的社会保险问题,而且遇到没有活干的时候,公司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人就不用担心生计问题了,她觉得非常好。
雇主成本增加难接受
目前南昌家政市场的家政服务人员多以小时和月的计酬标准为主,家政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其利润主要靠收取介绍费或抽取部分佣金维持运行,如果按最低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每月每人单位也要承担大约400元左右。
以南昌市包住保姆为例,她们月薪为750元至800元,如果单位给他们缴纳一半以上的社保费,家政公司势必会把一部分费用转移到雇主身上,雇主就可能要以月薪1000元至1100元的价钱才能请到保姆。“如今南昌家政市场的价格已在逐年递增,如果再因此上涨,将很难接受。”在南昌市某家政服务中心寻找住家保姆的蒋小姐称。
家政公司需要政府扶持
记者从家政市场了解到,南昌市家政服务人员以本地的贫困家庭及下岗职工和周边县市的农村主妇为主。他们多数不属于某一固定的家政公司,也没有完全受公司支配的工作时间,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家政服务人员一般都在好几家家政公司登记,并不会只等着某一家公司安排工作,如果同时有多家雇主与其洽谈,她们都会进行择优选择。而且南昌市家政服务人员一部分来自周边县市,并非全职家政服务人员,遇到农忙或年节时,会阶段式地选择工作时间,对家政公司来说不易进行管理。据从事家政公司管理的伍小姐说:“有时候一个钟点工在你这与雇主谈成一个业务后,过几个月再来找你,那时你都会忘记以前还介绍过这个人。”
“即使保姆没有被雇主聘用,公司也要给她们发工资,公司肯定吃亏。”家政公司纷纷表示,将保姆管理“员工化”肯定会大大加重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尽管“员工化”管理是家政企业的方向,但在《劳动合同法》施行的背景下却有很多家政企业放弃了这一模式。
南昌市某家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说:“如果政府能够对保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公司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分担一下企业增加的成本,还能从另一方面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并提高家政服务的质量。”
劳动部门无明文规定为保姆办社保
对此,江西省劳动部门的相关人员表示,家政服务人员工作很松散,属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不需要和普通劳动者一样签订劳动合同。
明年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雇主不是“用人单位”,个人无法充当资方的角色。且《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专门针对这一群体的内容,因此,无论是雇主还是劳动中介机构,都没有明文规定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但这并不是说他们不受保护,如果是两人直接商谈的,那么保姆的权益是按照民法来操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