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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阳光大姐”是冒牌的

发布日期:2009/4/2 10:25:45       阅读人数:7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
 
  2008年,市民董大妈从一家自称“济南市历下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社第二分站”的地方雇了保姆,并签了服务合同。谁知几个月之后,家政服务站却玩起了“躲猫猫”。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这个家政服务站的名字早在2006年就已被撤销作废。
   3月31日,家住山东行政学院的董大妈向记者反映,2008年2月,她从报纸上看到一家名为“济南市历下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社第二分站”的广告,根据电话董大妈给对方打了过去,要找一名育儿嫂。一周后董大妈去了位于历下区姚家商业街中段的家政服务站,签了服务合同,这家服务站先后给董大妈找了两个保姆。合同注明,用工期间,每月客户向家政服务站交纳管理费20元及保姆下月工资800元,然后由保姆拿着工资领取单去家政服务站领工资。
   董大妈说,第二个保姆在她家工作了两个月,2008年5月,第二个月服务完以后,保姆家的孩子突然生病,由于保姆着急回家,出于好心,董大妈就从家里拿出来800元工资直接给了保姆,随后董大妈和这家家政服务站的袁经理联系,告诉他实情,让家政公司再找个保姆,800元就算下一个保姆的预付工资。当时袁经理满口答应,可联系了两个多月育儿嫂没见踪影。2008年8月,董大妈再次联系袁经理时,电话一直占线,手机也联系不上。董大妈赶紧到服务站去找,发现已人去楼空,原来的服务站也变成了别的店。
   2009年3月31日,董大妈再次拨打对方名片上的两个电话,一个忙音,另一个则已经停机。董大妈气愤地说,800元钱倒是无所谓,但是家政服务站的这种做法太不地道了,耽误时间也耽误事。
   4月1日,记者采访了济南阳光大姐历下区服务中心(原济南市历下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社)的王主任。王主任告诉记者,历下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社2004年就更名了,服务站也已撤销两年多。
   王主任说,2004年12月,他们重新注册了营业执照,原济南市历下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社名称作废,更名为济南阳光大姐历下区服务中心。为帮助下岗女工再就业,历下区妇联之前的确设过3个分站,其中就包括位于历下区姚家商业街中段的第二分站。2006年下半年公司体制改革,决定撤销三个分站,并向这三个分站下了书面通知,不允许分站再继续使用阳光大姐的牌子。王主任告诉记者,现在有些人继续使用历下“阳光大姐”分站的旗号,完全是在行骗,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