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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请个钟点工做做卫生、烧烧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一方面,家政服务人员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家政人员权益受侵害的事件也屡屡发生。保姆节假日上班加薪待遇得不到保障、服务时意外受伤医疗费没人买单、雇主东西不见了硬要保姆赔偿……面对各种各样的权益受损事件,大多数保姆选择忍气吞气。咸宁市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至今,他们没有接到一起有关家政服务方面的申诉举报。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表示,没有受理过保姆维权的案子。
“零维权”说明了家政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更好地维护保姆权益,这既涉及家政公司、雇主与保姆三者之间关系的协调,也涉及相关制度的完善。对于广大家政服务从事人员而言,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维权意识则显得尤为重要。
现象一:节日加班“三薪”没有保障
陈阿姨在温泉一号桥一户人家做保姆已经快一年了,平时工作勤勤恳恳,雇主很满意,她也干得很开心。可是,今年春节过后,陈阿姨萌发了“跳槽”的念头,委托家政公司帮她再物色一户人家。原来,陈阿姨前不久与在其它地方做保姆的老乡交流时知道,国庆、元旦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她们都能领到三倍于平常的工资,而陈阿姨加班从来没人多领过一分钱。当她把“三薪”的要求提出来后,雇主称,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者,因此不能享受节假日加班“三薪”待遇。
【维权途径】
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冲: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保姆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享受不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节假日加薪待遇。但是,通常保姆都有两重身份:对于雇主而言,她是保姆;但对于家政公司而言,她是公司的员工,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定义的劳动者的要求,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保姆可以要求家政公司给付“三薪”。
现象二:服务时意外受伤医疗费没着落
胡女士受家政公司指派,到温泉邮电路的李先生家做保洁服务。没想到在擦窗玻璃时,胡女士一不小心跌伤,导致手部骨折。李先生将胡女士送到医院治疗,但拒绝支付医疗费。李先生认为,自己不仅支付了保洁费用,还将胡女士及时送到了医院,已经“仁至义尽”。胡女士去找家政公司,家政公司称,当初签订的工作合同中明确规定“意外事故概不负责”,胡女士是为李先生打扫卫生时受的伤,可以找他索赔。
【维权途径】
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冲: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胡女士是受家政公司的指派从事保洁工作的,她受伤也是在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因此责任应由家政公司来承担。至于合同中的“意外事故概不负责”明显属于霸王条款,当属无效。
现象三:雇主遗失物品硬要保姆赔偿
张女士受雇在温泉岔路口一户雇主家看护、做饭。一天,雇主的老伴掉了一只耳环,由于这几天没有出门,她认为耳环肯定掉在家里了,于是问张女士有没有看到她的耳环,张女士说没有。几天后,雇主的儿子回家了,得知这件事后,要从张女士的工资中扣除200元钱。他说,当赔偿也好,当罚款也好,反正这钱扣定了。
【维权途径】
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冲:雇主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耳环的遗失与张女士有关,不应当由张女士对耳环的遗失承担赔偿责任。张女士的工资系其付出劳务所得,不能以耳环的遗失为由扣除其劳务报酬。张女士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现象四:雇主刻意挑毛病解雇保姆
经中介公司介绍,丁女士到孙姓雇主家做饭,约定每月工资600元。做了半个月,雇主以丁女士做饭不合口味等原因将她辞退。丁女士找雇主索要这半个月的工资,雇主称,当初他和中介公司约好,保姆没有做满一个月,他可以拒绝给工资。丁女士十分气愤,她辛辛苦苦干了半个月,一分钱工资没有拿到,还花去了60元介绍费。
【维权途径】
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费冲: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丁女士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雇主有权将丁女士退还派遣机构也就是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由于雇主与中介公司有协议,丁女士工资可找中介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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