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帮家家政网HOMEKEY.CN!
将家政坚持到底 帮您到家
资讯详情

家政行业统计:江苏全省20万钟点工无一签合同

发布日期:2007/12/27 0:00:00       阅读人数:12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
 

  12月22日~23日,省家政行业协会举办经验交流会。会议期间,来自全省各地50多位家政公司负责人关注的焦点便是下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记者了解到,有着20多万从业人员的全省家政行业还没有一家公司与保姆钟点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保姆该不该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家政服务行业?各方观点不一。

  保姆:签与不签,心态复杂

  与一般企业员工普遍希望拥有一纸合约相比,保姆、钟点工们对劳动合同显示出复杂心态。来自徐州新沂的月子保姆宋林芳坦言自己不太想与公司签约:“签了合同是有保障,但也意味着不能随便换老板。做保姆的,谁不是哪家工资高到哪家做?”来南京4年,宋林芳已经换了10多个雇主,先后登记过3家公司,工资也从最初的600元涨到了1600元。她说,每到农忙她还都要回家帮忙,签了合同可能就没这么自由了。

  但做钟点工的刘小萍不这么想。她听在企业打工的老乡说签合同后公司都会给交保险,以后在城里没有工作的话还可以领到失业金。刘小萍咨询过家政公司,老板却说公司只为她介绍雇主收取中介费,不可能跟她签合同。

  专家:家政业岂能成为盲区

  南京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当天在现场讲解《劳动合同法》时表示,《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专门针对这一群体的内容,地方劳动部门目前还无法判断该如何操作。“我个人觉得,可以向《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内容靠拢,但具体怎么执行还要等待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实施细则或补充说明,对此进一步明确。”

  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彭薇副教授则认为,目前的家政保姆业可以分为两种用工形态,一种是中介型的,一种是员工制。《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的是经济组织,同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作为一种中介服务的保姆行业,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但在员工制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员按月到公司领工资,应该算是一种劳务派遣型企业,这类家政公司的保姆钟点工应该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家政公司:和保姆签合同很难操作

  对于保姆的劳动合同问题,家政公司表达了自己的苦恼。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南京中青家政公司总经理周首创表示,家政公司是微利行业,还不具备与员工签合同的条件。按照南京的社会保险标准,签合同后家政公司每个月要为员工缴纳500多元的社会保险费,介绍一个钟点工也就收取一二百元中介费,家政公司要生存势必要将成本转嫁到雇主身上。目前南京保姆的工资已经超过1000元了,要让市民普遍接受每月1500、1600元的保姆费还很难。

  南京爱宝贝月子护理中心经理葛玉兰说,现在南京保姆难找,公司也希望有稳定的员工,她非常希望和公司的月子保姆、住家保姆们签合同,这样也有助于提高企业形象,但操作起来太难。在她那儿登记的保姆钟点工有300多人,实际使用的100人左右,很多保姆同时在多家公司登记。前两天她也找老员工谈话,一些员工明确提出签合同交保险,还不如将交保险的钱发给自己。而且,现在保姆钟点工流动性很强,说不干就不干了,即使签了合同公司也约束不了她。

  主管部门:从商业保险做起逐步规范

  会议期间,省家政行业协会推出的一份家政服务员综合险受到广泛关注。这份明确由家政公司承保的险种对保姆因欺骗、偷窃造成雇主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赔偿。据了解,该险种将在协会所属的50多家家政公司中推广。

  省家政行业协会秘书长张乔表示,目前家政行业普遍存在从业门槛低且多头管理现象,分别挂靠妇联、工会、工商、劳动等多个部门,不能指望一项法律根本改变现状。协会管理的也只是入会成员。可喜的是,一些家政公司做大做强后开始实行“员工制”管理,将培训后的保姆钟点工派到雇主家,每月给他们发工资,建立劳动关系。但目前要求家政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确实有一定难度,协会只能逐步引导和规范,在全省推广家政服务险就是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