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帮家家政网HOMEKEY.CN!
将家政坚持到底 帮您到家
资讯详情

员工制家政服务面临保姆荒考验

发布日期:2007/12/22 0:00:00       阅读人数:10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将会给家政市场带来哪些变化?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家政公司发现,深受雇主欢迎的“员工制”保姆能否继续推行将面临着挑战。“员工制”以合同为保障

  北京朝阳区一家刚刚成立不久的家政服务公司今年8月开始实行保姆“员工制”,结果所有员工制的保姆全被雇主选用,因人员有限,公司不得不婉拒上百名雇主。

  据该公司负责人邓永刚介绍,公司首先对招聘人员进行集中体检,然后组织厨师、医生、专业保洁员等专业人士对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通过后与公司签订合同,然后由公司为其介绍雇主。

  据了解,公司与保姆所签的合同条款订得非常详细,除了薪水,还注明“每月保证休假3天”,保姆的主要职责为“普通家务”或“主要负责照顾小孩,可以不做饭、洗衣”等详细内容,若保姆受雇主虐待,公司也会出面维权。同时,合同条款注明“保姆在雇主家发生偷盗等事情,公司将承担责任”;公司为每个保姆配发每日工作记录表,让雇主签字后交回公司。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遇到前来交还保姆工作日记的刘女士。刘女士家住朝阳区秀园小区,家中有一位老人需要照顾,今年9月份,雇用了“员工制”保姆。刘女士话语中带着满意说:“太正规了,没有任何问题,照顾老人很专业,就像专职护士一样,让一家人很放心。”“员工制”收费高但受欢迎

  目前北京正规家政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类,一是中介形式,另一个是员工制管理。

  中介形式的公司一般一次性收取用户的介绍费,为用户介绍家政员后,由用户与家政员自行协商报酬。各家政公司只收取数额不等的中介费,有的100元可介绍三位家政员,也有的收取1000元,承诺让用户满意。

  员工制公司中的家政员是以公司员工的身份进入用户家工作,用户的劳动合同是与家政公司签订,而不是与家政员个人签约。这种雇佣关系的好处是,当家政员在用户家发生问题时(比如家政员盗窃财物失踪、发生意外伤害、损坏了用户家的物品等),用户不用与家政员协商,而是直接向家政公司索赔,或把问题交给家政公司处理。因为是员工制管理,所以用户的钱是交给公司而不是交给家政员,而家政员领取的是由公司发放的“工资”。用户交的钱和家政员的收入是有差价的,这个差价就是公司的管理费。公司要用管理费给员工上保险,维持公司运转。

  据了解,中介公司介绍的家政员目前的月平均收入多为1000元左右,而“员工制”公司每月收取用户的费用多在1200元以上。尽管员工制家政员费用要比中介公司高出不少,但仍受雇主青睐。新法考验“员工制”家政公司

  一位经营家政服务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所谓“员工制管理”的家政公司很少按真正意义上的“员工制”进行运作。这些公司几乎没有给员工上齐“三险一金”的;在家政员与雇主发生矛盾的时候,公司也很少承担责任,只让当事双方自行解决。但在收取管理费时,公司却毫不手软。一些公司甚至在初次介绍雇主后,一次收取七八百元的“培训费”,然后每月还收取几百元不等的“管理费”。

  明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员工制”家政公司将是一次考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第三次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仅这一项规定,就让“员工制”家政公司感到“吃不消”。此外,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报酬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等都要接受检查。

  据业内人士测算,遵照劳动合同法,保姆工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责任险+家政公司培训管理费。如此一来,“员工制”公司所支付保姆的费用要远远超出现在的支出。

  因此,业内人士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使假“员工制”家政公司纷纷现出原形,甚至将会出现倒闭的现象。但值得关注的是,传统的中介模式已难以满足家政市场的发展需要。尽管已有不少家政公司开始尝试“个性化保姆”、“计时保姆”等业务模式来弥补市场的空缺,但毕竟是“缓兵之计”。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深受雇主欢迎的“员工制”家政服务模式如何走向成熟,需要一个探索过程。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一到两年内,“保姆荒”或许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