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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交18元最高赔40万 家政险试水为保姆过失埋单

发布日期:2008/12/22 12:00:06       阅读人数:1050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北京一名保姆在照看一个两岁的幼儿时,孩子意外从沙发上跌落,最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悲愤的雇主将保姆以及其所在的家政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金额高达50万元。类似事件的不时发生引起中国家政行业的强烈反响与思考:一起意外事件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雇主、家政人员和家政公司三方的利益均无法得到保障。近日,一种家政险登陆大连,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三方的后顾之忧。

  家政险最高赔40万

  上周三上午9时许,家政服务人员、46岁的孙金凤获悉,自己成为大连市第一个获得平安家政万家福综合保险的家政服务人员。从上月26日签订保险合同那天起,孙金凤和金牌家政公司的负责人于美玲,时刻都在焦急地等待这份确认函。

  “从即日起,孙金凤在金牌家政公司上岗期间,该公司将每个月向保险公司缴纳18元保费,一旦出险,将由相关保险公司出面勘查定损定责,最终给予赔偿,单笔最高理赔金额达40万元。”该家政险推广人、中国家政网大连地区负责人贾安秀介绍,“这种保险分为两部分,雇主责任保险和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共计8项,分别针对家政服务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各种风险和纠纷。保姆不必在自己意外损坏财物或受到意外人身伤害时,只能寄希望于雇主的善心;而雇主也不必担心保姆不慎损坏财物、造成雇主家庭人身伤亡时,因对方赔不起而只能一辞了之。”

  打消雇佣双方顾虑

  雇佣双方发生纠纷,家政公司难免直接或间接地承担一部分责任。而无论从责任还是经济赔付能力来看,家政公司很难从根本上满足受害雇主的要求。“2005年,我开了这个家政公司,前期投入了5万多元,从此开始如履薄冰地度日。”于美玲一直很担心自己的员工不慎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

  “担心什么来什么,没过半年,公司的一名保姆不小心打碎了雇主的一块价值5000多元的玉器。保姆和我当时都蒙了,拿什么赔?当时我连5000元钱都没挣回来呢。就算我今天赔给人家了,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出事,就这么赔下去,我还能干多久?”于美玲越想越郁闷,“真不想干了。”

  好在雇主比较宽容,辞退了保姆后就再也没有追究。但此事给于美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我就想,如果能有一种保障制度,不仅维护保姆的利益,也保护雇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那该多好。”

  于美玲的想法和贾安秀不谋而合。上个月,贾安秀将中国家政网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家政险的消息告诉于美玲时,于美玲立刻决定为自己的员工投保。“这是一种对各方都有利的事情,我举双手欢迎。”于美玲道出了很多家政公司的心声。贾安秀也表示,争取在明年通过与家政协会的合作,将家政险在我市家政企业中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