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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状告董事长 川妹子家政内部引发官司

发布日期:2008/8/18 14:11:37       阅读人数:891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昨日,记者获悉,有一定知名度的“川妹子家政”内部引发官司:自称该公司总经理的程航将董事长宋永志推上了被告席。程航说,董事长按内部协议承包部分经营中,一直没向其支付承包费,且违反内部承包合同确定承包经营范围,妨碍了他的管理权,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其承包费,并另案起诉要求董事长停止侵犯其经营管理权。成华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两起案件。

  昨日,董事长宋永志称,四川川妹子家政有限公司是2004年他一手创立起来的。2006年4月,程航以个人注资的形式成为公司股东,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

  程航起诉称,他和宋都是该公司股东,各执公司50%的股份。去年4月16日,双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宋永志每年支付给程航承包费8万元。内部承包合同还约定,程航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进行监管的权利。

  程航称,签合同之后,宋永志没有支付承包费,至今已达12万元。去年6月15日,宋永志强行接管了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强行接手北京等地经营活动的管理权(北京分公司不在承包的范围内),遂请求法院判令宋停止实施侵害原告公司经营管理权的行为,并要求宋支付承包费12万元。

  宋永志称,双方签署了承包合同后一个月,程航提出一年8万元的承包费用过低,要求宋增加费用但遭到拒绝。他当时就将8万元的承包费用交给程航,但程航拒绝收,这笔钱至今还放在公司内部账上。

  针对程航称其强行接受北京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宋永志称,北京分公司一直都是他在经营管理,程航当初并没有对北京分公司入股,也从来没有参与北京分公司的管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他将公司承包给我以后,作为承包人可以任命总经理行使对公司的经营权。”宋永志称,程航现在的身份只是一名股东。

  记者联系程航,但他不愿对此作更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