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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服务业遭遇持续“用工荒”

发布日期:2008/8/15 11:27:44       阅读人数:854       来源:互联网       作者:
 
 
越来越多的求职者看重企业的劳动保障
    “我打出广告招聘营业员已经有半个月时间了,可连3个人都没招满!”8月13日,在兰州市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招聘员工的市区某品牌服装代理商文经理对记者说,现在服务员太难招了,再补不上足够的人手,销售将会大受影响。而今年以来,不少餐饮、百货、家政行业的负责人都有着和文经理相同的抱怨。新《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众多企业开始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让服务业从业人员对就业期望值提高,也成了目前制约服务型企业人才匮乏的主要原因。

    大街小巷尽“急聘”

    记者在走访市区各大小酒楼、餐馆、服装店时发现,大部分店门前都贴着“急招”、“急聘”服务员的广告,招聘条件和人数多为不限。据悉,这些招聘启事已经被贴出很长时间了,但应聘者却寥寥无几,一些已回城的老员工成了争抢的对象。“我们一个月前就在报纸上登出了招聘广告,直到今天来应聘的还不到10人,其中能用的也只有3个人。这样的情况,在前几年是从来没有过的。往年要招人,只要一贴出招聘启示,从早到晚都有人打电话报名、咨询。”文经理无奈地告诉记者,今年公司的老员工有一半都陆续辞职了,去选择劳动强度低、工资待遇高的企业打工。尽管他们一再表示会提高工资和福利标准,但员工的流失依然很明显。

    求职者不重月薪重“保障”

    “往年,我们遇到的仅仅是季节性的‘用工荒’难题,谁料到‘用工荒’竟然成了让服务型企业发难的全年性难题。”甘肃省高新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人告诉记者。采访中,不少用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也表示,自春节前后,由务工者返乡引起服务业遭遇“用工荒”出现以来,“用工荒”的尴尬现象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在永昌路一则招聘广告前,来自定西农村的王刚告诉记者,他会尽量选择在一些规模较大、发展前景较好,而且能真正履行新《劳动合同法》条款的企业打工。自己已经不再以工资为唯一标准来选择岗位。记者走访的绝大多数零售、餐饮单位,都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永昌路一家服装店做营业员的小刘告诉记者:她每月的收入只有一千元左右,除去各类开销,每月所剩无几。她正在寻找新的工作,一旦遇到各项劳动保障较全的企业,她会立即跳槽。采访中,记者发现像小王这样的劳动者比比皆是。

    “保障”先行才好留人一边是抱怨招人难的用工企业,一边是着急寻找工作的求职者,难道真的是无人可用了吗?面对“用工荒”,服务型企业到底应该怎样化解尴尬呢?

    对服务业的全年“用工荒”现象,甘肃省高新人力资源市场的张主任介绍说,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使部分劳动者对工作期望值提高。很大一部分求职者认为,餐饮、百货零售等服务业岗位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不再是理想的就业选择。加之,近几年来兰州市区服务业市场发展迅速,服务员的需求量明显增多,但是他们的工资偏低,工作时间长,吃的是“青春饭”,多数年轻人不愿长期干下去。同时,部分不良经营者降低、克扣、拖欠工资也是导致许多进城务工人员不愿从事餐饮服务的另一个原因。他认为,服务行业原本就对员工关心不够,如果再加上待遇不高,怎么能留住人呢?只有企业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签订稳定的劳动合同,只有做到“保障”先行,“用工荒”问题才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