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小静(化名)在得知抚养自己长大的父母不是亲生父母后,利用家中房屋“假售”骗钱,后又偷用养母的相关证件、雇人充当其养母出面,将房屋变卖。近日,小静因涉嫌诈骗罪被崇文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www.jinghua.cn)
2006年3月,在父母离婚后,小静意外从父亲口中得知,自己并非父母亲生。此后,小静十分失落,同时也担心起自己的未来。因养母总在她面前强调,家里的房产不会留给她,小静便决定私自将该房屋出售。
去年5月,小静得知朋友杨某有买房之意,于是便谎称养母承租的公房正要出售。杨某决定买房后,小静以购房款、过户费等为名目,向其收取了12.4万元。一个多月后,杨某多次催促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小静怕其起疑心,便伪造了房屋所有权证出示给杨某,暂时将杨某稳住。
去年11月,小静又偷偷地将养母的居民户口簿、《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等偷换成自己伪造的假证件,然后使用真证件与另一名购房者刘某签订了售房合同,将养母的房屋以1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刘某。
为了防止出现破绽,小静又从一家政公司雇用了年龄与养母相仿的齐某,冒充其养母出面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与此同时,因杨某不断要求对所购房屋办理过户手续,齐某又应小静的安排,冒充房管所工作人员出面应付杨某。最终,发现被骗的杨某拨打电话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后将小静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