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帮家家政网HOMEKEY.CN!
将家政坚持到底 帮您到家
资讯详情

“四难”困扰保姆市场

发布日期:2007/9/26 0:00:00       阅读人数:1776       来源:好帮家资讯网       作者:
 
    “四难”困扰保姆市场

  市政协将组织专题议政会为破解难题出谋划策

  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

  在深圳184.65万户家庭中,有超过1/4需要找保姆。然而,保姆难找、难做、难招、难管却成为令雇主、保姆、家政公司和政府部门都头疼的“四难”问题。
         昨天下午,市政协召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妇联、家政行业协会等方面负责人举行座谈会,拟共同就家政服务业问题展开联合调研。市政协主席李德成在会上表示,在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协还计划以专题议政会和建议案这两大政协履职的最高形式,为破解保姆难题出谋划策。市政协副主席余晖鸿参加座谈会。

  “四难”现状

  全市保姆缺口12万~15万人据深圳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3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政企业1007家。深圳市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约有40万之多,其中98%以上是女性,70%的来自农村。

  据估算,约50万个家庭、160万深圳人都需要保姆,我市保姆“缺口”保守估计在12万到15万人,素质好、有技能、诚信度高的家政服务员更是难找。说起我市家庭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市政协委员原丽萍用了四个“难”概括——雇主方面觉得找保姆难,找好保姆更难,找到好保姆要留住更是难上加难;保姆方面觉得做保姆难,做好保姆更不容易;家政企业认为招保姆难,流失率高,培训保姆利润低,管理保姆困难,同时社会责任巨大;政府管理方面也认为家政市场大而乱,家政企业门槛过低,规范形同虚设,管理难以到位。相关法规政策不完善据了解,我市2001年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家政服务业条例》(下称《条例》)与目前我市家政服务行业现状不相适应。例如,把家政服务员定位为家政企业的员工,但目前我市99%家政企业的经营模式是中介制,而非《条例》规定的员工制模式。员工制模式要求家政企业承担家政服务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各种社会和法律的责任,这就造成了家政企业风险大利润薄责任重。基本上进入司法程序的家政纠纷都依据《条例》的规定来审判,均是以家政公司的败诉告终。

  40万保姆未入社保

  “我市几十万保姆没有纳入《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管理范围之内,没有社保、没有劳动仲裁、没有劳动监察。”市劳保局副巡视员蔡焕行在会上说。据了解,目前深圳的家政公司基本还处于中介性质,有些家政公司没有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故家政服务员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另一方面,雇主签订的是家政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一旦发生家政服务员盗窃等不良行为,雇主很难追索家政公司的责任。

  原丽萍委员也认为,《条例》施行6年来,与《条例》配套的社会保险“另行规定”至今没有制定出来,造成40万保姆无法参保,也是整个保姆人群人心不稳、流动性强、“保姆荒”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雇主中介保姆互不信任

  “没人愿意把保姆送来深圳,就是怕被家政公司骗。”为“保姆荒”问题呼吁多年的原市政协副主席李定特意赶来参加昨天的调研协调会,指出了目前我市家政公司良莠不齐、管理不规范、靠吃“押金”过活的这种现象。九三学社市委会在提案中也谈到,部分家政公司一次性收取介绍费、劳务费、管理费后,就成了“甩手掌柜”,既不提供管理或跟踪服务,也不提供职业培训。

  中介和雇主的矛盾则在于,“一方面家政公司埋怨雇主在合同到期后与保姆‘私签’逃避交纳管理费,另一方面雇主也埋怨家政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却没有真正的管理和培训。”市政协社法委说,雇主和保姆之间的矛盾则体现在双方安全欠保障。目前,家政服务市场欠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雇主和保姆双方在使用中仍未能够达到规范化与制度化的程度,在安全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雇主担心自己家庭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而保姆的自身安全也无保障。

  委员建议

  实行持证上岗深圳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对深圳六区家政公司的普查结果显示,九成家政服务员缺乏系统专业培训,极少数人有高中以上学历。家政服务员基本都是边干边学,服务质量不高。

  政协委员们建议,政府、行业协会及有关部门应辅助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财力创建家政培训中心,使每一个保姆在上岗前都能够参加基本技能培训和道德培训。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实行保姆从业资格认证制度,逐步实行持证上岗。三是督促家政公司建立培训制度和健康体检机制,改变只收取管理费用,不提供培训和体检服务的现状。四是从市扶贫基金和农民工培训基金中切块组成“对口扶贫省份输送深圳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包”,公开招标,实施培训,解决保姆素质提升的瓶颈问题。

  出台参保政策

  委员们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家政行业的一系列问题,如:家政公司的性质,应允许家政公司有员工制和中介制两种形态,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公司,同时规定两种性质公司的保姆的社会保险缴纳方式;明确家政公司的主管部门;家政公司、保姆和雇主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保姆的权益保障;家政纠纷的解决等等。

  委员们认为,为保姆购买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险种是目前规范管理家政市场、减少家政纠纷、保障保姆权益的关键,建议尽快出台保姆参加社保办法等配套政策。此外,可以由家政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家政公司与商业保险公司协商,投保“家政服务保险”,使家政公司、保姆、雇主三方都得到安全保障。建立诚信档案

  委员们建议加强对家政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管力度。一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统一的各类家政服务项目指导性价格,并建立家政公司和保姆的信用档案。二是清理整顿家政市场,取缔无证无照的黑中介,保障家政公司的正当有序竞争。三是鼓励和提倡实行公司制,打造深圳星级家政公司的品牌效应,加强家政服务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规范收费标准

  委员们还建议要规范用工合同关系。一是实行统一的家政服务员就业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网络化管理的信用机制。以香港菲佣的成功管理模式为例,一旦某菲佣在某家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就很难再在该行业立足,这种信用档案机制不仅有利于避免家政服务员的道德风险,也帮助雇主迅速了解家政服务员的技能背景,能提高就业成功几率、诚信度和服务效率。

  二是规范家政公司和家政服务员的劳务用工关系,对大型高端家政企业,应要求其对家政服务员按劳动法用工,使家政服务员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和调整。

  三是推行政府或行业协会统一拟定的家政公司和雇主之间的家政服务范式合同以及专用于家政服务员的劳动合同,对三方权益作出详细规定,统一收费标准、明确合同责任和可退费项目。

上一篇:喝豆浆的注意事项    下一篇:家庭如何请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