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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 保姆中介费可否向保姆和东家双方收取

发布日期:2008/5/26 9:28:02       阅读人数:5072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市物价局:大力推广派遣管理是规范保姆用工制度的发展方向

  福州日报23日刊登的《保姆市场该规范了》一文对福州的保姆市场进行了调查,呼吁规范保姆中介。无独有偶,在今年市人代会上蔡坚等市人大代表也就相同问题提出建议,要求物价部门将保姆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由单向改为双向,即保姆和东家都须交中介费。市物价局答复说,要从根本上规范保姆市场,关键在于改变保姆用工制度,推广派遣管理将是规范保姆用工制度的发展方向。

代表建议:能否学上海也向保姆收取中介费?

  蔡坚等6名市人大代表在提交的《要合理规范保姆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建议中说,目前保姆中介机构收费不合理,只向用工家庭单向收费,保姆缺乏责任心,走马灯似的在各家走来走去却不须承担任何责任,搞得用工家庭叫苦连天。蔡坚建议学习上海的做法,保姆中介费向保姆和东家双方收费,保姆要出月工资的10%,东家则出月工资的3%~5%,这样对双方都可形成一定的约束力。

市场调查:对保姆中介机构难以规定硬性收费方式

  据市物价局调查,目前我市市场上的保姆中介机构以营利性的居多。营利性保姆中介机构中介费全部采取单向收费方式,即只向东家收取。收费标准一般一次性用工的收130元,用工半年的收200元,用工一年的收280元。物价部门认为,人大代表的建议很好,但难以操作。营利性保姆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以实行市场调节价为主,物价部门不能硬性规定中介机构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只能从规范保姆中介机构明码标价工作入手,防止中介机构的价格欺诈行为。

规范方向:对保姆实行派遣管理

  市物价局认为,目前中介机构实行一锤子买卖,对保姆无法起到监督作用。他们认为省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对月嫂实行的派遣管理是很好的管理方式,应把这套类似保安公司的管理方式推广到广大保姆。中介机构可以将保姆作为中介机构的员工加以管理和培训,为保姆缴纳社保等,对保姆实行派遣制,东家与派遣机构签订用工合同后,每月向派遣机构交纳保姆的工资和管理费,保姆工资由派遣机构按月发放。对表现不好的保姆,派遣机构可以通过浮动工资或辞退等手段加以约束,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缺乏责任心的保姆频繁更换东家,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东家克扣保姆工资以及虐待保姆等事件的发生。

  不过,记者在采访省妇联时了解到,保姆与月嫂不同,目前对保姆实行派遣制还很难实现。省妇联妇女发展部副部长刘景华说,自2004年起省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曾多次尝试对保姆实行派遣制,但试行的20多个派遣保姆没有一个坚持到现在。她说,这主要是由于福州的保姆市场太紧俏,而且保姆流动性大,做多久也难说,不像月嫂那样只做一个月,比较好管理和派遣。不过,刘景华说,他们一直在等待机会,只要有合适的一批保姆人选,就可以开展派遣工作。她还说,希望福州的其他家政服务公司也尝试派遣做法,把保姆中介规范起来,这样保姆、东家和中介可以实现三赢。只要保姆优秀、中介规范,即使保姆工资高些还是有很多东家愿意争相雇请的。目前深圳等国内的一些城市已有此种做法,效果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