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伟敏被诉诈骗案在普陀法院开庭审理。50岁的姚伟敏是上海人,初中文化,巧舌如簧,利用家政服务员身份,诈骗雇主。另悉,1990年至2002年间,姚敏伟先后4次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被公安局收容教养。
普陀检察院起诉称:2006年4月至9月间,被告人姚伟敏在本市怒江路651弄被害人单某家做月嫂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单解决外地户口入沪以及其小孩的入托问题,以送礼、交手续费等名义,多次骗得人民币共计42730元以及烟酒等其他物品。2006年10月,被告人姚伟敏归还单人民币15008元。
2007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姚伟敏在本市新渔东路550弄被害人蔡某家工作期间,以同样理由骗得人民币5100元。姚伟敏又谎称其弟生病住院,骗得2600元。
2008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姚伟敏在本市闵行区金雨路88弄46号被害人孙某家中从事 “月嫂”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孙解决孩子的入托问题,以送礼、交报名费等名义从孙处骗得人民币共计5100元。
上述赃款、赃物均被被告人姚伟敏用于还债及挥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