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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劳保局副局长:两种保姆不适用最低工资

发布日期:2008/4/10 0:00:00       阅读人数:11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
 

      今天上午,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做客2008上海民生访谈,就一些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接受记者专访。
 
    东方网实习记者孙晓菲4月8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做客2008上海民生访谈,就一些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接受记者专访。
  
  鲍淡如在访谈中谈到,从4月1日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而且这960元是劳动者每个月可以拿到手的现金,这对低收入人群的保护是比较直接的。最低工资适用于所有的企业以及和员工建立用工劳动合同的单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其已经有了劳动关系也同样适用。
  
  实习生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是民众关心的一大问题,鲍局长指出,如果实习生是正式职工则适用。
      
  保姆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则要分情况讨论。若是被家政服务公司雇佣后派去为雇主服务的保姆,就适用该标准;若是由中介公司介绍、或者自己跟家庭约定的保姆,则属于民事的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虽然是劳动,但不是一个用人单位,不是一个雇佣主体,所以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