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发生纠纷无人调解?家政服务人员权益受侵害家政公司置身事外?日前,记者从西岗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通过推行家庭服务企业员工制管理,3家家庭服业试点企业已与150余名员工签订合同,以上问题将得到解决。
据介绍,西岗区主要通过保险补贴的方式推动家庭服务企业员工制管理,家庭服务业企业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第一年补贴90%、第二年补贴80%、第三年补贴70%(含市政府给予的50%补贴)。市民蒋女士认为,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和家政服务人员产生纠纷可以向家政公司投诉,消费者有地方说理了。 ”
西岗区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实行员工制,除了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外,对家庭服务企业及员工都有好处,对家政公司来说,和从业者签了合同,就不怕留不住好员工。对从业人员来说,不但能领到底薪,保险也能保障他们的权益。
据介绍,今年西岗区把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四个一”工程列为年度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即出台一项西岗区发展坚挺服务业扶持奖励政策、建立一个西岗区家庭服务网、开辟一档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电视栏目、扶持一批家庭服务企业员工制试点单位。目前,西岗区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四个一”工程已经全面落实。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黄凤桐
律师说法
家政服务人员工作中受伤害谁负责?
辽宁仁凯律师事务所的徐正东律师表示,如果业主自己找的家政从业人员,产生了雇佣关系,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那赔偿主体就是雇主。如果雇主通过家政公司找的家政工作人员,雇主和家政公司产生的是合同关系,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受到伤害(非雇主故意或过失造成家政从业人员人身伤害),雇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此外,是否和家政公司签了合同,对家政工作人员的保障程度是不一样的,“签了合同可以用工商保险的赔偿金来支付医药费,没签合同的从业人员就可能面临家政公司人去楼空的情况。 ”对企业来说,给员工签合同交保险,承担风险也会减小。
家政服务人员造成雇主损失谁承责?
家政服务人员造成雇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无论家政服务人员是否与家政公司签过合同,雇主都可以向家政公司主张赔偿,家政公司再向家政服务人员追偿。如果家政公司没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合同,那么口头约定以及行业惯例也可以成为追偿依据。 原标题 [150余名家政人员临时工变为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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