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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偷了雇主的貂皮大衣

发布日期:2013/6/27 14:17:25       阅读人数:11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本报讯 要求加薪被雇主拒绝,保姆心生不满竟伸出贼手,盗窃一件价值8750元的貂皮大衣和3000元现金。日前,崇安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今年37岁的金某是江西人,2009年7月,金某来锡打工,干起了家政工作。2012年11月,金某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去了刘某家做保姆,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约定,金某要料理家务、带小孩,每天负责给刘某店内的员工送饭,周末去店内洗碗、擦桌子,月薪2800元。金某称,虽然吃住都在刘某家,但自己从早忙到晚,她觉得工资太低。
    今年1月,金某便开口要求加工资。刘某提出,如果金某愿意晚上也带小孩的话,其可以考虑。但想到晚上带小孩太辛苦,金某没同意。
    眼见雇主不给加薪,金某产生了不满。1月18日,金某在收拾房间时看到了刘某女儿衣柜里挂着一件白色貂皮大衣,金某动起了盗窃的念头。怕放家里被发现,金某特意将衣服藏在了楼道内的排水井里。1月26日,金某又顺手牵羊了刘某女儿抽屉中的3000元现金。之后,金某就向刘某提出了辞职。1月30日,在刘某支付完工资后,金某回老家过年,将衣服送给了姐姐家的孩子。
    2月24日,刘某女儿在翻找衣柜时发现貂皮大衣不见了。想起之前金某走得匆忙,刘某起了疑,再打金某电话时一直无人接听。3月9日,刘某女儿又发现自己的30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了,于是报了警。而金某见事情已过去多日,也没人来找她,就壮着胆回到无锡,继续想做保姆。结果,在一家中介公司被刘某抓个正着,自知理亏的金某只得跟随刘某去自首。案发后,赃物貂皮大衣已被追缴并发还被害人,金某的家属代为退赔3000元。最终,金某获刑8个月,罚金8000元。
    法官透露,金某之前就因在别家盗窃被辞退。家政行业人员流动性大,招聘保姆时,有的家政公司只是简单查阅保姆的身份证,之后就介绍给雇主。上岗后家政公司也缺乏对家政服务员必要的监督,这就给某些怀有侥幸心理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法官提醒,雇主要注意家庭贵重物品及现金的保管方式,尽量避免在家里存放大量财物,还要做好家庭财产和密码的保密工作。
(古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