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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所老板:没救人,这钱就不能收

发布日期:2013/6/22 14:18:02       阅读人数:109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晚报记者 程怡 报道

  从电话录音、到自己拍摄的影像资料、再找到证人进行笔录,仅仅陈述杨乔星向法院提交的34份证据,就已经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昨天下午,因一起交通事故而被冠以“最美钟点工”的何益红被其原所在劳务介绍所老板杨乔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自己当初赠与的1000元慰问金。为何要将送出去的钱再要回来,两人之间又有什么纠葛,一切都要源于2012年10月的那起车祸。

  一起交通事故引发风波

  2012年10月28日上午,居住在闵行区的两名家政服务人员李芬和何益红出门买完菜后乘着同一辆电瓶车回家,不料在普乐路兴梅路路口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何益红重伤,李芬轻伤。原本这就是一起交通事故,但却因为一句“我当时推了一下她”,让身上多处骨折的何益红成了“舍己救人”的英雄。

  就当社会爱心捐款纷至沓来时,各种非议也随之而来。当事人李芬的“翻供”,周围群众截然不同的证言,以及何益红在饱受非议后出现的吞吞吐吐不愿重新面对媒体镜头的表现来看,这场“英雄事件”背后存在了许多无法解释清楚的疑点。与此同时,作为何益红的原家政介绍所的老板,杨乔星突然拿了一大叠证据出现,指证何益红的 “撒谎”行为,并要求其返还自己当初赠与的1000元慰问金。这个行为也将真假“最美钟点工”的风波推到了最高点。

  “我只收了他200元”

  昨天下午,这场围绕着1000元是否该返还的案件在闵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作为原告方,杨乔星独自一人在法庭上将自己的证据一一进行陈述,而被告何益红并未出庭,而是请了律师进行辩护。为了这次诉讼,杨乔星准备了近34份证据,从方方面面对事件进行了还原,并一再表示,自己并非仅仅是为了讨回1000元钱,更重要的是要讨回公道,如果何益红并非见义勇为,就不应该收那么多人的爱心捐款,应该全部还给大家。

  对于杨乔星的证据,何益红辩护律师表示,何益红从始至终没有说过自己是见义勇为。而对于杨乔星提出的,曾经在2012年11月9日送过一个1000元的红包予以了否认。被告表示,何益红的丈夫当天在大家离开后将红包拆开,发现里面只有200元人民币,并非其所说的1000元,而且这个赠与已经成立,所有权已经变更,所以撤销是无效的。

  慰问金是否退还择日判决

  记者发现,在多达数十家媒体的采访实录中,何益红并没有明确说出自己救了李芬,只是说“推了她一下”。那“推了她一下”的行为能否算是见义勇为,还是人遇到危险后潜意识里做过这样一个举动,到现在再来追究,多少让人觉得没什么意义。因为“被救者”李芬自己也早已说不清当时的状况,只能说是“感觉她没有推我”。用何益红代理律师的话来说 “光环并非何益红自套的”。

  但在杨乔星看来,这1000元钱的退还与否并非个人得失,而是爱心能否得到公正的对待,他希望通过本次诉讼,让大家重新认识事实的真相,让爱心不要白费。由于双方都有各自的观点,加上举证时间比较长,目前这起案件有待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