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 通讯员/马伟锋)短短40天时间里,两名女子以假身份应聘当保姆,趁雇主不在家,4次盗走雇主家中值钱财物,合计价值25万元。主犯李某阳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从犯冯某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李某阳36岁,冯某玲42岁,自称清远人。2011年3月11日,两人到深圳一家政公司做保姆,李某阳报了“黄某英”的假身份。次日,家政公司安排其到雇主丁某某家中做保姆。3月13日,家政公司发现两人的资料都不见了,于是打电话通知雇主,雇主这才发现家中财物被盗,被盗财物包括一块Cartier牌白金镶钻女表、一条带翡翠吊坠的铂金项链、一支马爹利牌XO型洋酒和100克虫草,共计价值22.6万元。
此前的一个月时间内,两人已在天河区金碧翡翠小区、越秀区东山雅筑小区、番禺区星河湾小区作案三次。4次盗窃总计盗得价值25万元的财物。李某阳、冯某玲两人的作案目的性很强,通常在雇主家只呆上几天就开始作案。案发后,大部分赃物已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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