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3年第1号消费警示:家政服务纠纷多,旺季使用需谨慎。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的需求日渐增长,尤其春节前更是进入了需求旺季。然而,作为新兴行业,家政服务业的管理及监督相对滞后。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是:不规范的家政公司以提供一次完善的“免费服务”吸引消费者购买数百元的服务卡,之后便降低服务质量、拖延上门时间、减少服务次数,服务人员态度还很恶劣;一些不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不仔细核实服务人员的身份,甚至不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对新入行的人员不培训就送到雇主家中,出了问题不承担责任;个别家政服务人员在服务一次或几次后,便跟雇主签订“私约”,由于少了中介费,价格相对较低,一些消费者也乐于接受,但这些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不存在法律约束,一旦出了问题雇主往往投诉无门。
为此,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看家政服务公司是否具有从业资质,不要选择“野家政”,比如在小区贴条、送名片或游动的个人服务,要选择自己比较了解、信誉好的家政服务公司。
二、要认真签订家政服务协议,以书面形式进行预订,明确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价格、项目、标准。
三、由于现在家政服务有时候是高空作业,并缺少相应的防护措施,所以在服务过程中常常会发生意料之外的危险。因而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还要问清家政服务公司是否为其服务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后不好解决。
四、不要不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就预交定金、押金,不要选择预支服务项目,否则家政服务公司倒闭或改头换面后,消费者难以维权。
五、一旦发生家政服务纠纷时,消费者首先与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温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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