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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汪志 实习生 程王丽)签订合同前,服务细致规范。签订合同后,服务频频打折扣,甚至约好了的服务都可以爽约。当消费者要求退费解除合同时,家政公司的收费标准却也变了。
投诉
家政公司服务前后不一
今年初,市民范女士看到武汉倍居康健家政服务公司的广告,觉得做的不错,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范女士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花2500块办理会员卡,按22元每小时的价格买了144个小时的服务。
4月22日,范女士向家政公司预约了两个人隔天去她家做清洁,但第二天来的却只有一个人,且没有带清洁的器具,用的是范女士家中的清洁物品。
“五一”前,范女士想将家里重新收拾下,在4月28日进行预约,结果对方表示没人可安排,要过了“五一”才会有人过去。
6月10日,本来约好当天下午两点会有人过来做清洁,但直到下午四点钟仍没有人来。直到6月19日范女士主动打电话过去了解原因,对方才解释称是因为当天的服务人员临时有急事所以没去。
有事为什么不和她说一声?为什么没有再派人过来?为什么这么多天没向她解释?愤怒之下,范女士提出退卡退钱要求。对方办理退卡业务的人告诉她,退卡可以,但是要按每小时32块钱的服务费算。“22块钱一个小时是会员价,你现在要退卡就不是会员了,自然要按非会员价算,这是公司的规定。”
消协
签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
昨日,范女士向记者投诉称,明明是这家公司服务效果不好和态度差,自己才想退卡退钱,现在居然还要求自己多付服务费,这太不合理了。
随后,记者联系上倍居康健家政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说:“这确实是我们的错,但是公司也有规定,她退卡的话就不算会员了,公司人员在她家的服务只能按非会员价算。”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公司现在愿意免费为范女士做两个小时的服务来作为对她的补偿。”
对此,武汉市消协有关人士指出,市民在选择家政服务公司时,最好能签订家政服务协议,除详细约定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价格、项目等,还要明确违约责任,并索要发票等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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