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秋实
家政员10余次盗窃画家雇主钱财,被画家安装的摄像头逮个正着。昨天记者获悉,家政员芦某被通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0月,画家吴先生在通州区宋庄镇买下一座二层小楼作为工作室,请来芦某从事保洁工作。
从今年2月起,吴先生发现卧室抽屉里的钱多次莫名其妙失踪,而门锁和窗户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吴先生怀疑是熟人作案,便在自己二楼的卧室内加装了一个摄像头。当天晚上吴先生回家后查看监控录像,芦某随即现形。
案发后芦某交代,因为儿子结婚需要用钱,便连续盗窃十余次,共计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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