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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有合同保险有结转 家政业发展定“十有”目标

发布日期:2011/10/20 13:55:50       阅读人数:847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生活日报10月19日讯(记者 李萌博)19日本报刊登了《月嫂:社保金谁来给俺缴?》,报道了由于家政公司和雇主都不愿给家政员工缴社保金,造成很多家政员工缺乏社保保障的现状。19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经验交流会在济南举行,会上,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正在探索解决家政服务员社会保障权益没有保障的问题,最终要实现家政服务员“劳动有合同,保险有结转”。
  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志明表示,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我国将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并纳入中央和地方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按有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完善价格政策,使养老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不高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
  “从当前看,要推动家庭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社会保险、劳动管理等方面有很多实际问题需要探索解决。”杨志明表示,要针对家政服务劳动用工这种特殊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解决家政服务员社会保障权益没有保障、家庭和家政服务员维权难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符合家政服务业特点的劳动用工政策。
  针对目前家政服务员缴社保金遇困难的问题,杨志明举例说,比如北京出台了鼓励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给予50%的社保补贴,并享受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政策,这一做法有效地缓解了家政服务员缴社保金难的问题,值得全国各地借鉴。
  杨志明表示,我国将推动家政业向“十有”目标发展,即家政服务员要实现“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服务有标准、工作有报酬、保险有结转、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子女有教育、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
■他山之石
发展家政服务业 这些经验都可借鉴
  1.家政行业综合保险
  上海市着力推进病患陪护服务业发展,建立了家庭行业综合保险,有效化解了雇主和家庭服务员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
2.家政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宁波市大力扶持家庭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市财政设立了家政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对开展服务新技术、新产品、管理系统研发和创新业态的家庭服务企业给予研发经费补助。
3.全省统一的家庭服务号码
  湖北、吉林分别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家庭服务号码和呼叫中心,建立了省级统一的行业监管制度,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形成了便利的服务网络。
4.统一收费标准
  天津市家庭服务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培训从业人员,统一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成立“仲裁工作站”,解决家庭服务纠纷。
5.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
  重庆市创建了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组建全市性家庭服务行业联盟,积极培育发展家庭服务业标准化企业。
6.家庭服务业农民工技能大赛
  重庆市设立家庭服务节,启动重庆家庭服务业农民工技能大赛,每年从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中评选表彰全市优秀农民工。               (记者 李萌博)

■相关新闻
我省已有家政人员85万 “十二五”期间,每年将新增7万人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我省专门出台了山东第一个家庭服务业五年规划。据统计,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85万人,登记注册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和网点达4.8万户,年营业额11亿元。省人社厅有关人士表示,为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在“十二五”期间,我省家庭服务业每年将安置新增就业7万人,成为吸纳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之一。 
  同时,“十二五”期间,我省每年将对11万名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计划培训55万人。此外,每年还将为l万名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创业培训,计划培训5万人。  
  根据我省规划,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研究制定适合家庭服务业人员参保缴费的方式,并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