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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首次对家政行业发展 出台指导性文件

发布日期:2011/8/31 14:13:51       阅读人数:12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贵网8月31日讯(黔中早报 记者 黄海) 今后,打个电话就能找到服务品质有保障的家政服务人员。昨日,贵州省家政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贵州省政府下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家政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建立家政服务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体系、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等内容。

  在社会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从事服务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为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行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行业,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企事业单位时,可按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在财税扶持政策上,《意见》中小家庭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可提出减免税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照规定免征三年营业税。对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家庭服务个体经营,按规定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不超过三年。

  最后,《意见》还提出,将将家庭服务业经营管理和专业人员培养纳入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家庭服务业相关专业。对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病患服务等机构招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时,按规定给予补贴。

  “这是贵州政府首次对家政行业发展出台指导性文件。”贵州省家政协会顾秘书长认为,该《意见》使得家政公司在争取政策扶持、纠纷解答上有了依据。并且,还为贵州家政行业人才培养、职称获得提供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