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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卷走财物留字条

发布日期:2011/4/28 12:51:03       阅读人数:1662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他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了。记者 周莺 摄

   李丽为了照顾中风的母亲,在中介公司招来“人很好”的保姆马晓娟。马晓娟取得李丽一家信任后,拿走主家财物后失踪。昨日,南京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马晓娟不仅当庭翻供,称没有偷那么多东西,而且辩称自己在录口供时遭到办案民警的殴打、恐吓。

  “老实”的保姆有前科

  2010年11月20日,李丽为了照顾中风的母亲夏桂英,来到一家中介公司找保姆。中介公司给她介绍了一位“人很好”、“老实”的保姆马晓娟。马晓娟到了李丽家后,不仅干活勤快,而且对夏桂英更是亲切体贴,“老妈”“老妈”地喊得老人家心里甜甜的。12月19日,李丽把约定的工资1600元交给马晓娟,马晓娟坚持只要1500元,两人推来推去,最后决定这100元等马晓娟过年回家时给她买车票用。

  12月30日,李丽回到家时,发现马晓娟不见了,桌上留了一张字条:“我走了,老太太太难伺候,再说你家受贿,我要去举报你们……”随后李丽发现家里遭窃,想是马晓娟拿走的,随即报警。经核查,李丽才知道,马晓娟曾因盗窃罪,相继3次入狱,在监狱里累计呆了10年。据悉,马晓娟离开南京后,先后到了常州、合肥、南昌,最后回到睢宁老家。2011年1月10日,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刑事拘留。

  保姆当庭否认盗窃物品

  昨天,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对于公诉机关提出的盗窃物品:人民币1500元、港币700元,“地图包”牌手表1个、项链2条、毛主席金像章2枚、金戒指1枚、兔年纪念币2枚、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币1枚、集邮册3本、以及珍珠项链、手镯、手表等,马晓娟当庭否认。“我只拿了600元人民币,700元港币、两个工艺品项链和1个工艺品手镯,其他的我没拿。那个手表和那个黑色的手镯是老太太送给我的,不是我偷的。”公诉人表示,派出所民警的询问笔录共6份,其中前5份中,马晓娟对盗窃这些物品均无异议,并供述了如何销赃,和赃款所得。对此,马晓娟表示,“我没有说过,他们乱写的。”同时她还说,“我眼睛不好,看不清他们写的字,他们也没有念给我听。”

  对此,本案原告李丽表示,“我家失窃的东西,大都是放在我卧室里一个上锁的小铁盒中,钥匙很小,我放在隐蔽的地方,我爱人都找不到。她说我妈送给她的东西,是我拿回来的,也是我放的,我妈一中风的老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在哪里,怎么送给她?”同时,夏桂英老人也称,马晓娟失踪的前几天有些反常,经常问:“老妈,你在哪?”夏桂英认为这是马晓娟在确认自己的盗窃行为不会被看见。而办案民警也出庭证实,2011年1月13日,在李丽家指认现场时,“她都是主动指证的,所有东西在什么地方,一点不差,这个有全程录音录像。”

  竟称之前供述是受恐吓

  “我前面说东西都是我拿的,是因为他们打我。”马晓娟说,对于马晓娟指认民警陈伟对其进行恐吓一事,法官当庭传唤了两名民警,他们均证实在与陈伟一起执法过程中,陈伟并没有马晓娟所述事实。,

  最后,鉴于马晓娟始终不认除了“600元人民币、700元港币、2个工艺品项链和1个工艺品手镯”外的任何失窃物品,法庭决定择日再宣判。(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