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回顾下之前的一个报道。半个月休息一天,保姆感到辛苦,便向雇主提出“双休”,但遭到拒绝。随后,双方发生争执,保姆因情绪激动,突然失去了语言能力。(4月25日 《贵阳晚报》)
人在遇到对方口气咄咄逼人,但又“句句在理”,而自己又无力辩驳时,情绪极易激动,而此时大脑中一片空白,张大了嘴吧说不出话,是因为搜索不到适合的词汇,一时语塞,造成了“急性失语”,从医学上讲这是“急性大脑损伤所致获得性语言障碍”,慢慢调养休息,可以恢复正常。保姆焦女士是外地人,在一年前来做保姆的时候,双方说定半个月休息一天,现在提出“双休”,雇主当然不愿意,两人争吵中保姆“说”不过雇主,情急之下造成失语,随后在医生近一个小时的疏导下,恢复正常。
在“摆事实、讲道理”这点上,保姆“说”不过雇主这是太正常了,现代能雇佣保姆的家庭一般来说至少是“白领”,具有相当的学历和文化素质,相对而言,保姆大多来自乡下,而且往往家庭贫困,自己也没有多高的学历,对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所知甚少,和雇主基本无法相比,任何“道理”都不可能说过雇主,这种“先天性”的差异,又加之以前说定的是半月休息一天,尽管明显违背了《劳动法》,但一无所知的保姆也是答应过的,在情理上保姆就处于劣势,再加上保姆口才上、理论上根本就不是雇主的对手,张大嘴说不出话也是情理之中。
实际上,单纯从这件事上来说,谈不上谁对谁错,但折射出一种现象不可小视,现在的保姆市场还缺乏规范,昨天还是家庭主妇今天就当保姆的现象极为常见,由于她们本身文化素质就比较低,在上岗之前有很少接受到一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只是想当然的和雇主一说就上岗,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是有理说不出,或是即使被侵害了又因为“有言在先”,自知理亏甘愿被侵害,岂不知还有违反法律的合同、协议是无效的这一条,尚若这位焦女士的大脑中能够装有部分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至少不会张大嘴巴说不出话。
焦女士情绪激动气急失语,不是大脑受创所致,实在是大脑中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供应不足,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又不知道该有怎样的说辞,从这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出,即便是做保姆,也应该具备一定的业务和法律知识,这也警示各地的保姆服务机构,一定要加强对保姆上岗前的业务和法规培训,在位雇主提供优良服务的同时,也要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要再像这位焦女士那样,因为法规知识“供应不足”,把自己急成了“失语”。(朱永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