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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杀死雇主妹妹 自称不受尊重

发布日期:2011/4/23 15:17:55       阅读人数:1595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湖北来京保姆李红艳(化名)认为自己在雇主家不受尊重,用捡来准备卖废铁的钢管将雇主的妹妹活活打死,将雇主的孩子打伤。记者昨日获悉,因为李红艳有自首情节,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红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附带赔付死者父母59万余元。

  家住海淀区学院路某大院的彭女士是湖北人。彭女士的丈夫是名军人经常不在家,彭女士生下女儿后,其老家的父母经人介绍,帮彭女士从湖北老家找来个叫李红艳的女子来北京帮其带孩子。李红艳51岁,只有小学文化,其间,彭女士的妹妹22岁的小彭也来北京给姐姐帮忙。

  2009年8月28日下午15时左右,彭女士外出回家时,发现家里的铁门、木门全锁着,彭女士感觉到有些异常。发现其妹妹小彭浑身是血,头上血肉模糊。她问她妹妹:“是谁干的?是不是保姆?”小彭“嗯”了一声。接着她又摸了摸躺在床上的女儿,她感觉女儿浑身冰凉,身上也有伤。于是她赶紧报警。到医院后妹妹小彭经抢救因重度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据彭女士介绍,凶手李红艳到她家做保姆总共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案发前两天,李红艳提出要和彭女士的妹妹小彭换地方到小卧室睡。案发前一天,保姆李红艳提出以后要一直睡小卧室,让彭女士的妹妹睡客厅,她们不同意,惹得李红艳非常不高兴。

  此案开庭时李红艳供述:到彭女士家当保姆,彭女士家人对她极其不尊重,总是让她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她提出要回湖北老家也未获准。觉得没有活路了,她想把姐妹俩打死然后她再死。此前她在院子里捡到了一根铁管,2009年8月28日中午,彭女士一个人外出,她抡起手中的管子打了小彭,后来小彭就瘫倒在地上了,浑身是血,她觉得小彭大概活不了了,就到了卫生间洗脸洗手并换了衣服,她想应该让后人知道要善待保姆,于是坐地铁到天安门,看到路边有很多警察,就找警察自首。

  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李红艳作案时未见精神病性症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