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闫晨做工时发现雇主家存放有大量现金,在偷偷配好雇主家大门钥匙后,闫晨便伙同丈夫盗走雇主近7万元的财物。2月25日,记者从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了解到,闫晨夫妇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起诉。
2007年9月,闫晨经人介绍来到太原市解放路李某家当保姆。在受雇期间,闫晨发现雇主李某的卧室壁柜内存放着大量现金,遂起了盗窃的念头,并与丈夫杨叶飞经过一番商量后,伺机偷配了李某的家门钥匙。不久之后,闫晨便借故辞掉了工作。2007年10月20日12时许,闫晨、杨叶飞经多次守候趁李某及家人外出之机,携带改锥、锤子等作案工具来到李某家,由杨叶飞放哨,闫晨用事先偷配的钥匙开门进入屋内。随后,闫晨撬开卧室壁柜的抽屉,从中窃取人民币2万元和港币3000元,以及手机、手表、玉佛玉佩、戒指项链等价值4.5万余元的财物。之后,夫妻俩将所得赃款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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