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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保姆”大蒜、戒指啥都偷被判4年

发布日期:2011/4/18 12:38:59       阅读人数:1382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抚顺一保姆盗窃雇主家财物总价值3万余元 频频作案是抓住了雇主碍于情面不会轻易报警的心理

    雇主发现保姆盗窃后报警,因心软又放了保姆一马。

    雇主到保姆家索要丢失的财物,保姆想出气竟也报警说遭到非法搜查,结果自己栽了。

    近日,这名保姆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财物丢失 雇主报警后又后悔

    “雇主为求平安不想得罪人,而部分保姆恰恰抓住了雇主的这个心理作案。这个案子就很典型。”昨日,新宾满族自治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案情。

    去年4月,抚顺的张女士经人介绍,雇了张某打扫卫生。为了方便保姆干活,张女士给张某配了一把自家的钥匙,每隔一天,张某来打扫一次。

    5月中旬的一天,张女士丈夫的金戒指不见了,几天后,她丈夫的冲锋衣又不见了,之后,张女士花2000多元买的一条裙子也失踪了。

    张女士就此问起了张某,但张某矢口否认。

    5月末的一天上午,张女士的儿子故意在裤兜里揣了310元钱,中午张某来收拾屋,晚上他回家后发现兜里只剩了210元钱。

    张女士此后开始留心,她发现只要保姆来过,家里总是丢东西。8月25日,她买了11头大蒜,保姆来过后就少了三头;买了两袋鸡精,保姆来过后剩下一袋。

    8月26日,张女士在张某家发现了那三头大蒜和一袋鸡精。两人随即发生口角,张女士又叫来丈夫,结果两口子找到了丢失的冲锋衣等物品。

    在张女士两口子一再追问下,张某承认了盗窃的事实。

    张女士的丈夫报警,但警察来后,考虑到是熟人把张某介绍来的,不想得罪朋友,于是他又让警察走了。张某给张女士写了个5000元钱的欠条,还把一个8500元的存折暂时押给张女士。

    回家后,张女士发现8500元远远不够她的损失。8月27日,张某取出存折里的8500元给了张女士,并写了一份盗窃财物的书面材料,答应三天后再还给张女士5000元。

    保姆的丈夫报警 本想“出气”结果妻子被抓

    钱给了人家后,张某感觉自己吃了大亏,于是想“出出气”。

    8月28日,张某的丈夫报警称,26日张女士带人非法侵入自己的住宅并对住宅进行非法搜查,还抢走了贵重首饰。

    警方经过侦查,确定张某在给张女士家做家政期间,曾盗窃了张女士的一枚黄金戒指和其他生活用品。

    8月31日,警方将张某抓获。经审,张某还供述了她在去年9月中旬在董某家做家政时,盗走金银首饰十余件、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的犯罪事实。

    之后,法庭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盗窃财物总价值31559元。

    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记者了解到,被害人张女士和董某都是经人介绍认识保姆张某的。

    张某交代自己频频作案是抓住了两个雇主的心理:大家都是熟人,即使雇主掌握了她盗窃的事实,碍于情面也不能轻易报警,大不了她再把偷来的东西还回去。

    法官建议,市民雇佣家政服务人员最好通过中介公司。但几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他们推荐的保姆有盗窃行为,公司也无能为力,雇主必须加强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