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趁雇主不在,偷走8000元,5年后归案。前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苟某涉嫌盗窃一案,苟某表示认罪。
9月29日上午,朝阳法院刑庭。庭审还没开始,苟某就已泣不成声。
公诉机关指控,苟某现年30岁。2005年,苟某在朝阳区某小区吴女士家中做保姆。当年11月13日中午,苟某趁吴女士外出,偷走了柜子中的8000元现金,随后逃离。苟某于今年5月被警方控制。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苟某对指控并无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苟某痛哭流涕。她称,自己在被羁押期间,雇主吴女士不但到看守所看她,还给她预存了生活费。“我感谢他们,希望法院轻判,我出来后一定报答他们。”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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