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来临,家政服务市场也格外俏档。9月30日,锡城“巾帼苑”家政公司张经理透露,9月份公司钟点工雇佣数量比8月翻了一倍,近几天又有近10名市民前往联系请钟点工事宜。她也表示,近几年来家政服务一直是买方市场,雇的人多,做的人少,相关规范又不到位,导致主雇双方的矛盾也呈增多趋势。
加班工资支付没定论
家住曹张新村的小张在8月份请了钟点工李阿姨,约定每天做3小时,每周休一天,月薪650元。中秋节时,李阿姨抛出话音“节假日工作,工人都有加班工资的”。小张没理会,李阿姨脸色就有点不好看了,干活也没以前利索了,前天甚至说“想趁国庆回盐城老家”。小张问别的钟点工是否节假日都有加班工资时,李阿姨说“都有”,还举了好几个例子。
雇主要支付节假日加班费吗?市劳动监察部门人士说,国家规定用工单位要给节假日期间加班工人支付300%的日或小时工资,但家政服务属特殊用工形式,钟点工和雇主之间属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约束;而家政公司只收取中介服务费,钟点工并非其全日制员工,所以也不用支付加班工资。
“但钟点工的确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了,按行业惯例应支付加班工资,只是一般是小时工资的2倍或者2倍以下。”张经理说,“而这在有关家政服务协议上也没有明确,多只能靠雇主和钟点工协商。”
服务质量差无法扣薪
家住春江花园的于阿姨在5月份请了一名钟点工,约定月薪为750元。干了一段时间后,于阿姨看到钟点工的清洁不到位,烧的菜又太咸太油,说了好几次未有改观,她只能有空就自己烧菜。到月底付薪水时,于阿姨觉得钟点工干得不好要扣钱,但钟点工不同意。“工厂工人做的产品不合格都要扣薪水,为什么钟点工扣不得?”于阿姨不禁疑问。
“曾有人拿着写了一长串要求的纸来请钟点工,但硬是一个多月没人应聘,钟点工都认为这人太麻烦,不愿做。”张经理说,其实钟点工服务有全国性标准规范,但不细致,而不同的雇主有不同的个性化要求,也确实难以规范到位。
面对一系列使供需双方“卡壳”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首先要解决钟点工人员紧缺问题;其次要加大培训力度、普遍提高服务质量;最好要推行分级制,针对其服务技能分为一、二、三级等,并按不同等级制订不同薪酬。同时,要制订统一规范的服务合同,明确加班费、高温费等费用,也可设立第三方监督机构,对确实做得不好的钟点工实施相应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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