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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家政行业在京集体协商协议签订

发布日期:2010/9/10 11:20:31       阅读人数:13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近日,北京市首个家政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根据协议,该地区家政行业从业者将按相应级别拿工资,其中,星级月嫂每月最低工资可达6400元,2010年内工资还将不低于增长10%。当天,全市第一个区域性工资协议也在平谷区刘家店镇正式签订。这标志着本市10家工资集体协商重点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此次签订的家政服务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覆盖了花园路街道的8家家政公司、6500余名员工。家政行业“工资专项协议”明确规定了月嫂、育婴嫂、保洁员、保姆及小时工等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初级月嫂2400/月,中级3200/月,高级4000/月,星级6400/月;初级育婴嫂1200/月,中级1280/月,高级1760/月,星级2400/月;室外保洁员1000/月;小时工12/小时;保姆1000/月,特殊陪护保姆1700/月。

  刘家店镇区域内企业职工以当地农民工为主,2009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1100元。此次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覆盖了区域内的8家企业,协议协议约定,镇区域内企业职工每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1200元,2011年增长将不低于4%;在确定年度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标准时,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利税指标,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企业上一年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奖金、津()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考核确定,职工参与民主审定。

  2010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确定了55家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并确定了10家重点试点单位。其中区域性试点32个,行业性试点23个,各个试点单位将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

  据悉,目前,本市10家工资集体协商重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房山区长阳镇、怀柔区桥梓镇圣泉寺将在近日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预计10月份,试点单位在签订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将在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进行示范和推广。按照全总要求,我市计划到2012年,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依法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