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前的“保姆门”事件中,桑兰的公众形象严重受损。过去这些年,在媒体的过度包容之下,桑兰已经习惯于将自己的受宠建立在自己的受伤之下。其根本原因正在于桑兰对自我身份的判断产生的错误:一方面,她习惯性地将自己当成弱者,另一方面,她认为身为弱者就获得了天然的道德上的海拔优势。
然而,她并不知道,人的身份会变,因为观察的角度会变,而强者与弱者的地位也会随之改变。这一刻的受害者,很可能就成为了下一刻的施害者。
在“保姆门”中,桑兰维权没错,但她选择了最错误的维权方式。她没有选择正常合理的维权投诉渠道,而是利用自己的名人地位博客上先声夺人;她没有就事论事陈列事实,反而在语言上对年长于己的保姆刻薄有加,甚至还公布了保姆的诸多隐私信息;她不理解雇佣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就像她认为自己和对方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区别在于后者属实,却是颠倒的事实,这一次,她作为强势的一方,对弱势者有欠尊重。
提不出正确的问题,自然难以得到正确的答案。桑兰对自我身份的错误定位让她心态失衡,心态失衡让她难以从一个平等和冷静的角度来处置雇佣关系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最终桑兰选择了最糟糕的投诉渠道:网络。如果她的文章不是通过博客,而是通过书信的方式投递到家政公司,那么这充其量只是一封措辞欠妥的投诉信而已,但见诸于博客之间,以桑兰的知名度,这迅速演变为一场公众传媒事件。
1998年桑兰受伤时,互联网还是少数人的奢侈品,10年后,互联网早已成为大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与之相应的,是公民精神深入人心,公众对公共事件的话语权和参与程度日益加强,社会公正不再为上位者和公众人物所能轻易引导和恣意粉饰。
不出意料地,在“保姆门”中,桑兰所以为的道德高地不堪一击,被舆论轻易攻占。
之所以花费诸多笔墨回溯一年前的“保姆门”事件,盖因抛开此事,就难以理解桑兰公众形象的前后变化,更难以揭示她最近的“官司门”相比“保姆门”,在维权智慧上的巨大进步。如果说在“保姆门”中她所遭遇的口诛笔伐是咎由自取,那么在“官司门”中她所承受的非议,说好听点是为“保姆门”埋单,其实冤枉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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