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老人郑集刚刚过世,老少两位保姆就为房产闹起了纠纷。昨天,一直不愿接受媒体采访的小保姆陆琴芬快报报道了此事后,有了回应,她的爱人也给记者打来了电话。陆琴芬的爱人表示,房子2004年就过户了。但是当记者追问陆琴芬过户的准确时间时,她只是表示:“房子产权是我的,房产证摆在家里我都不看的。具体过户时间不记得了。”
陆琴芬:过户时间不记得了
昨天中午,记者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陆琴芬的爱人。“我们家小陆的身份怎么是小保姆呢?她是郑老过继过来的外孙女,户口都能查到的。”既然不是保姆,郑老为什么每个月还要给陆琴芬几百元工钱?对方表示,那是郑老给的生活补助。 对文中提到的2005年3月13日的那份转让房产声明,他说:“2005年写的这个东西简直是无稽之谈。2004年这个房子就已经过户了,过户时郑老也没有提过要把一间房给陆秀兰住。”
昨天下午,记者又给陆琴芬打了电话。电话中她语气激烈:“我等着打官司了。公公(郑集)没讲房子要给她(老保姆陆秀兰)住,而且房子产权也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当时公公怎么没写她的名字呢?”她还告诉记者,房子已经过户了,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
记者再次追问房产转让的确切时间,陆琴芬表示:“房产证摆在家里,我也不看,具体时间不记得了。”
郑集学生:留间房给老保姆是郑老的意愿
昨天,郑老的学生朱长生再次给记者来电。朱长生说,当时郑老向学校申请这套房子时,主要意愿是解决几位保姆的住宿问题。郑老发现老保姆可能有情绪,就让我和萧信生(郑老的另外一名学生)做一做老保姆的工作,给她一间房住,但产权还是给陆琴芬。郑老后来写了份转让房产声明,里面注明了产权给陆琴芬,其中一间房要给陆秀兰免费住。
记者昨天联系上了郑老的子女,他们明确表示不想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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