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余小姐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花1000元介绍费请来的阿姨,干了两个月就闪人,到底是为照顾重病母亲,还是跳槽当高薪月嫂?到家政公司质询,却遇上伪造协议事件……。请保姆是为了图方便,谁知却请来一肚子气。
保姆一去不回
余小姐家有两个保姆,一个打扫卫生做饭,一个专职带娃娃。余小姐在今年3月和四川川妹子家政有限公司签订了用工协议,花了1000元介绍费,以每月2000元工资、400元管理费的代价请阿姨回家带小孩。第一个阿姨工作一周后,余小姐不满意,向家政公司提出换人,于是4月7号,陈女士来到她家。
事情发生在6月7号,一早陈女士接了个电话,说是母亲摔伤,伤势严重,需要她马上回去,看陈女士满脸焦急,余小姐同意她马上走。由于陈女士带娃娃还可以,余小姐不想换人,但陈女士又无法肯定归期,只表示回去看看情况再定。4天后,陈女士告诉余小姐,母亲病情严重,自己要留下来照顾,大约要一个月。孩子不能没人带,余小姐向川妹子家政提出派一个代班阿姨,做到陈女士回来。
眼看6月底了,余小姐问陈女士啥时候能回来,陈女士说5号左右。到4号晚上,余小姐本想跟陈女士约第二天回家的时间,好安派代班阿姨交接工作,哪晓得陈女士在电话里告诉她自己不打算回来了,因为还有两家人在找她做月嫂,工资比现在高。余小姐一听就来气,陈女士是家政公司的员工,在雇主没有同意离开的情况下不能擅自离开,谁知陈女士语出惊人,自己没和家政公司签协议,公司管不到她,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说好了回来,现在又反悔,眼巴巴地等了一个月,余小姐很生气,据她了解的情况,陈女士说照顾母亲只是借口,她已经到另一家做月嫂了,月薪3000元。
公司竟然造假
4号和陈女士通过电话后,余小姐立刻找到家政公司,一位姓夏的经理表示,先了解下情况,第二天上午给她答复。5号下午2点,余小姐和朋友一道来到川妹子家政总公司,要求对方对此事给个说法,并且提出要看陈女士和公司签的协议。
从提出要看协议开始,余小姐就发现前台小妹一直神秘兮兮地趴在桌上填着什么,见她走近,马上就收下去了。原来工作人员正在填写陈女士和公司的协议,当余小姐提出要拿协议去复印的时候,对方不肯,争执中这份协议被撕坏一角。余小姐没想到,公司居然在造假协议,还被自己逮了个现行。针对这一情况,余小姐认为,两个月800元的管理费和当初的介绍费公司都应该退还。
管理存在问题
昨日下午,余小姐再次来到川妹子家政,公司总经理宋先生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经过初步调查,陈女士原本是分公司的一名家政服务员,协议也是在分公司签的。因为余小姐要人要得急,就从分公司调派过来,当时交接的人又不一样,工作也没做到位,导致了造假事件,他对经办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和处罚。事后,夏经理表示,陈女士确实和公司签了协议,只是协议在分公司,看余小姐这么着急要看,她就决定先写一份,哪晓得余小姐看了还要复印。对此,夏经理对自己的工作失误向余小姐表示道歉。
至于余小姐反映的其他情况,宋总经理表示他们会一一核实,如果情况属实,说明公司在管理环节上出现了漏洞,是公司的责任公司会承担。由于工作人员失职而多收的费用一定会退,至于余小姐其他的赔偿要求,双方可以再协商,也欢迎雇主对公司进行监督。随后记者联系到陈女士,她说自己从来没承诺过余小姐一定会回去,而且自己这一个月也确实是在照顾母亲,如果公司不相信,她可以提供医院的一些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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