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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社保成泡影 保姆悬在心里

发布日期:2010/6/19 13:16:58       阅读人数:137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本报去年12月29日刊登的《春节没到“保姆荒”先到》报道了“10万保姆缺口依旧存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保姆荒”成为深圳人年底关注的一大热点。 时至年底,深圳保姆市场再次“荒烟”四起,“告急”、“争抢”等字眼,频繁见诸报端。

  记者了解到,为了除“荒”,近年来深圳家政市场频出新招,社会各方热议“开方”,有关部门也推出相关举措,但保姆市场“荒烟”依旧,年复一年。那么,城市“保姆荒”的原因到底何在?除“荒”又有什么灵丹妙药呢?

  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关注保姆荒系列报道”,记者将深入调查深圳“保姆荒”的深层原因,并力图为“除荒”探究一些可行之路。

  人口大国,为何每逢节日总遇“保姆荒”?即便在平时,家政行业也并非供需两旺,更多的是雇主“剃头挑子一头热”。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节日不过是保姆短缺的催化剂,真正造成保姆行情“紧俏”的原因还在于保姆市场权益保障缺失等因素。

  故事

  保姆李阿姨雇主罗小姐:各有各“烦恼”

  不久前,李阿姨像往常一样在雇主家厨房收拾碗筷,脑血栓突然发作,晕倒在地上,被送进医院。由于李阿姨没有社保,治疗费只能自己出,经过协商,家政公司最终答应支付一半的费用,李阿姨还得支付另一半近2000元的费用,这对李阿姨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负担。更糟糕的是,发生这次意外后,家政公司不敢再派她去工作了,将她辞退了。

  如今李阿姨是进退两难,十分苦恼,想继续当保姆吧,又担心自己的病,因为没有社保,一旦发病还得自己掏钱;不去打工吧,生活又怎么继续呢?

  同样很烦恼还有市民罗小姐。罗小姐去年孩子满月后,就请了一位湖南籍的保姆,小阿姨只有17岁,没有带孩子的经验,但经过李小姐手把手的“辅导”,小阿姨已经成了一名合格的保姆。但前不久小阿姨突然提出“要辞职”,这让罗小姐慌了神,好不容易培训好的保姆,就这么轻易要走了,以前的功夫岂不白费了,而且孩子对小阿姨有了依赖,生活上都离不开这位小阿姨了。

  尽管不乐意,小阿姨要走,罗小姐还是拦不住。随后,为了找新的保姆,罗小姐是费尽了周折,也许之前的小阿姨做得很好,罗小姐对新请来的保姆都非常不满意,短短半年就换了4位,其中最短的2天就离职了。

  最近,噩耗又传来,罗小姐的保姆又告诉她,“下周就辞职回家,过年不回来了。”罗小姐一听,头都“炸”了。
调查

  保姆雇主都缺权益保障

  李阿姨和罗小姐的烦恼并不是个案。记者近日对深圳的保姆市场进行了调查,发现深圳的保姆市场缺乏相应的权益保障机制,由于缺乏保障,无论是保姆还是雇主,自身的权益都可能随时受到侵害,烦恼随后都可能降临在她们身上。

  记者最近连续走访了深圳多家家政公司,发现这些家政公司无一例外都是中介性质,家政公司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将保姆介绍给雇主,赚取中介费。

  “我们都不跟保姆签劳动合同,只帮助保姆介绍雇主,几乎所有的家政公司都是这样,这是我们的行规。”一家家政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同时为保姆购买社保的家政公司也很少,大多数家政公司只为保姆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未购买社保、医保等险种。家政公司普遍反映,公司难以承受购买保险的巨额负担,而将保险费转嫁到雇主身上,雇主又不乐意。

  不仅保姆权益没有保障,雇主的权益保障也是空白。在记者最近随机调查的十多位雇主中,绝大多数的雇主都抱怨,“保姆流动性太大,说走就走,跟家政公司签的协议没有什么约束力。”

  雇主们普遍反映,保姆流动性太大,这让她们很头疼,有时候刚把保姆培训好,保姆却要“走人”了,雇主培训的“心血”也白费了。

  “没办法,她们又不是我们员工,家政公司也管不了,保姆说走就走,我们也只能重新再找了。”一雇主无奈地告诉记者。

  专家

  “保姆荒”源于权益保障的缺失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保姆荒”背后的深层原因就是缺少基本的权益保障,而权益保障的缺失则是因为缺乏职业化管理,这导致了保姆和雇主双方权益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每到春节,物业服务很繁忙,但他们从来不会‘荒’,原因在于,家政人员是自由行为,而物业人员是职业行为,家政公司是中介行为,而物业公司是管理行为,所以只有当保姆成为公司雇员,受到工作规章的约束,家政服务才有可能走出保姆荒的尴尬。”一位家政行业资深人士说。

  卢震坤是深圳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他也持相同的观点。卢震坤告诉记者,目前深圳的保姆进入雇主家庭有两个途径,一种是雇主与保姆直接联系,另一种是通过家政公司介绍。按照劳动法,前一种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雇主与保姆不能签订劳动关系;而家政公司又是中介性质,几乎都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保姆和雇主双方都缺乏相关的权益保障。

  “由于保姆不是一个职业,既不是家政公司的雇员,更不是雇主的雇员,所以没有相关的法规对保姆市场进行约束,导致保姆想走就走,雇主权益无法保障;雇主随意呵斥克扣,保姆权益也无法伸张,这使得保姆和雇主之间彼此不信任,保姆流动性极大。”卢震坤说。

建议

  出台措施应更具操作性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和发展深圳市家政服务业,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曾于2008年出台了《深圳市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参考文本(讨论稿)》。该文本规定,凡家政服务公司的从业人员,均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应当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家政服务公司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手续。

  按理说,该文本的内容“点中”了家政服务业的“死穴”,应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记者了解到,文本推出后几乎成了“一纸空文”,一年多来,家政公司几乎都没有与保姆签订劳动合同,为保姆购买社保的家政公司也是少之又少。

  “一旦家政公司跟保姆签订劳动合同,就要给保姆购买社保,最低每人一个月180元,这笔费用还得转嫁到雇主头上,价格上去了,家政公司的业绩肯定受到影响,所以家政公司都不愿意签;而且还有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假期加班也很难计算,根据劳动合同,假期上班应该加薪,但雇主不同意,家政公司也没有办法,薪水还得雇主自己掏啊。”

  卢震坤告诉记者,虽然文本看到了家政行业的主要问题,但出台的措施操作性不强,导致目前深圳的家政行业依然停留在以前的状态,保姆和家政公司普遍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也没有为保姆购买社保,家政市场的权益依然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卢震坤表示,“保姆荒”要得到解决,最终还要依靠完善的权益保障,让保姆职业化,而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措施时,应更多地考虑到该行业的具体情况,结合行规行约后再制定法规,这样才会有的放矢,取得才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