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对此次清查中发现的3家存在开办“培训班”等超经营范围服务项目的家政服务机构下达行政告诫书,责令其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对查出的5家无照经营户,着手调查并于近期予以取缔;对家政服务机构提供小孩看管服务(非培训)的,加强教育引导,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确保学生安全不出问题。
该局联合公安起草《告家长书》,安排责任区干部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张贴和分发,告知家长当前家政和托管机构的真实情况,提醒家长审慎选择家政或托管服务,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取缔违法托管经营机构。
同时,该局进一步提高敏感性,严格把好学生托管行业的登记关。要求从事相关的培训、辅导的学生托管机构,应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要求,领取办学许可证,凭许可证到工商门办理注册登记;单纯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学生托管机构,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先到相关部门前置许可后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