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理了一起恶性抢劫、强奸案,不到两个月时间连续作案两起,抢劫“家政女”得手后残忍地杀人抛尸……歹毒的劫匪张某因罪被判死刑。
据了解,2007年11月6日上午,罪犯张某预谋通过报纸刊载的“家政服务”广告,诱骗女服务员到家中劫取钱财。当日,张某拨打广告电话后,与被害人赵某约定当晚上门。二人发生性关系后,张某对赵某进行殴打,劫取工商银行卡及现金450元,并逼迫赵某说出密码。后因多次打电话查询工商银行卡内余额均提示密码错误,张某再次对赵某进行殴打,赵某被迫说出自己租住房存放有人民币2000元的事实,并画了租住房方位图。得知这一消息后,张某将赵某用胶带封住口鼻,反绑双手,又用跳绳捆住双脚,后持赵某的钥匙到其租住处,劫走人民币2000元。
其间,赵某因窒息死亡。次日凌晨3时许,张某返回住处,将赵某尸体藏匿于卧室床下储物格内,并于当晚6时许借用长安面包车运至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锦绣川办事处金刚纂村南侧一涵洞桥处抛弃。
2007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张某再次拨打广告电话,将女服务员刘某骗至住处。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张某对刘某进行殴打,在劫取手机一部后用胶带缠住刘某的嘴和手脚,前往刘某租住房取钱。其间,刘某蹭掉嘴上胶带大声呼救,闻讯的邻居将其解救并报了警。当晚9时许,张某被抓获。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遂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年。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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