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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仍是局外人

发布日期:2008/1/18 0:00:00       阅读人数:1262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下,保姆市场在春节前后总会出现“保姆荒”,省城多家家政公司的保姆都非常紧缺,根本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一到年底,就有很多人非常羡慕我的工作,说我接的活多。但有谁知道我们的苦呢,工作时间不固定、意外伤害没人管、就连《劳动合同法》也触及不到我们。”1月8日,一位多年从事保姆工作的刘女士一语道出了她们保姆工作的无奈。对于《劳动合同法》,她们还是局外人。

    按照我国现行立法体例,在雇佣家庭保姆中形成的法律关系,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但由于没有得力的法律保护,大多数保姆在遇到意外伤害时都得自己负担。对她们来说,社会保险更是奢侈,因为目前包括劳动行政部门在内,都未将保姆作为一个单独的职业工种列入社会保险缴纳的范围,保姆只能以个人的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另据调查,保姆的日工作时间在10小时左右,与其他行业相比,不仅每日工作的时间长,每周的工作时间也长,几乎没有休息日,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也享受不了。另外,保姆还有可能被随意解雇。

    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法律事务科科长吕晓凌说:“《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因为家庭保姆的雇主不是用人单位,而是个人,因此,家庭雇佣的保姆就无法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不过,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并不意味着也不受其他法律保护。因为家庭保姆与雇主构成的是经济关系,一旦发生纠纷,一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