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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工不测乙肝雇主不敢用

发布日期:2010/3/22 13:36:59       阅读人数:1673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未知
 
   根据人力资源部、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2月1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目前聊城市各大医院已经取消了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但部分家政公司在招收保姆、月嫂时,还是要其做乙肝项目检查。家政公司称:“不做这个检查,雇主不答应。我们也没办法。”医院:就业入学,已停检乙肝
   记者从聊城市人民医院、 聊城 市第三人民医院、东昌府区人民医院了解到,这些医院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已经停止了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就业体检时已经不再进行乙肝表面抗原项目的检测。”20日,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记者从工作人员提供的体检套餐表上看到,招工体检一栏中,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测说明已经被删除。
   聊城市人民医院医务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卫生局在上个月下旬就下文,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乙肝表面抗原检查作用人单位、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在入学、就业体检中医院已经取消了这项检测。市卫生局医政科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根据要求,目前全市各体检单位已经将乙肝表面抗原检查从入学、招工体检中删除,如果发现违规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将对其责任主管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处分,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将给予处罚。家政公司: 不测乙肝,雇主不答应
   “国家的政策在我们身上起不到作用,还得去检查。”东昌东路一家政公司经理范超说,他们公司有16名员工,主要从事保姆和月嫂方面的业务,本以为国家政策实行后,员工们就不用频繁地去医院做乙肝项目检测了,但没想到雇主们却不接受,仍要求家政人员去医院检测乙肝项目,以证明身体健康。
   范超说,家政人员都持有卫生部门发的健康证,但雇主还是要求员工再去做传染病方面的检测,很无奈。甚至有的雇主亲自跟着家政人员去医院检查,如果不检查,生意就只好丢掉。
   该公司一名员工告诉记者,她去医院做护工,雇主也得要最近的检测结果。“有时候,一年能做3次乙肝项目检测,几乎每换一个雇主,就重新做一次检查。”
   “专家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但大多数市民不理解。”卫育北路一家家政公司的侯经理说,尽管国家出台了就业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政策,但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招人时还要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只不过不通过招工的方式去检,而是换成个人体检形式。“个人体检医院可以做,这样也能看出新员工的健康状况。这也是迫不得已。”雇主:害怕传染,小心一点好
   不少市民表示支持国家出台的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政策。然而,在市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外,当记者问起选择月嫂的标准时,不少产妇的亲属则声称一定要体检合格才行。“孕妇刚生完孩子,而且免疫能力很弱,我还是觉得检查一下才会放心。”一位孕妇亲属说。
   另外几位产妇亲属也说:月嫂整天和家人生活在一起,同吃同住,而且还要和孩子接触,乙肝方面的检查是必要的,“这是为家人的健康着想,难道不对吗?”
   “要是不查乙肝了,保姆的身体健康怎么保证?”听说招工体检中免除了乙肝项目的检测,准备雇用保姆的郭女士担忧地说,保姆的工作涉及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要是不检查乙肝,万一有传染病可能会影响到雇主的健康,她认为只有检查后才能放心。医学专家:乙肝病毒携带者没那么可怕
   “政策出台后,可以改变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命运,更重要的还是公众应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么回事,改变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恐惧心理。”聊城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张芙蓉介绍,乙肝病毒携带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更不会因共同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造成传播。乙肝传播的途径主要有通过血液传播、母婴垂直传播、性传播三种,面对面说话、握手等行为都不会传染乙肝病毒。
   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遭遇的就业歧视问题,山东聊城新区法律事务所主任许成彬支招,如果公司以招工名义体检,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乙肝患者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诉讼解决;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但如果公司要求新员工以个人名义体检,就不好界定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他认为,禁止公司检查乙肝项目并不是解决办法,关键是要普及医学常识,改变传统观念,让人们通过科学途径了解乙肝的传播方式,消除对乙肝的恐惧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