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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妇女事业在振兴大业中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0/3/5 10:00:15       阅读人数:2132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省妇联主席史桂茹(左一)看望农村贫困母亲。

致富带头人指导农村妇女科技种植。


家庭志愿者为基层妇女义务诊病。
 
谋发展,组织妇女在振兴中创业建功

  各级妇联组织发动广大妇女积极投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在农村,各级妇联组织与省农业厅、省科委等有关部门联合,连续5年开展 “增收致富项目进家庭”活动,连续4年开展“农业科技进家庭”活动;“双进家”活动已经成为我省农村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促进一大批农村妇女实现了增收致富。

  科技培训为妇女增收助力。各级妇联组织把提升妇女科技致富能力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培育新型女农民的着力点,多举措推进,与省农科院联合建立了辽宁省农村妇女科技培训示范基地,重点开展女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及创业妇女示范培训;组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百位专家咨询团,深入农村基层、大棚、田间地头开展“农业科技巡讲”,并与重点农户建立长期科技帮扶关系;与省农业产业化办、省供销社联合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女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示范培训。各级妇联通过多门类、多层次的培训,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增收致富本领。几年来,全省各级妇联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610375人次,培训女科技致富带头人86495人,培训妇女科技骨干87657人。

  小额贷款为妇女创业解难。针对农村妇女和家庭在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省妇联与省农信联社联合开展“小额信贷巾帼致富”活动。各级妇联组织积极配合农信部门对有致富愿望、勤劳诚信、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妇女优先立项、优先安排、优先发放贷款;对一些不具备贷款条件又急需资金的贫困妇女,由妇联干部为其提供信誉担保。基层妇联组织还采取建立档案、加强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保证了小额贷款的有效使用和良性循环。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发放小额贷款8.48亿元,扶持2.8万余名妇女发展致富项目。

  项目推介为妇女参与产业化发展服务。

  各级妇联组织根据我省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和优势产区布局,结合地域优势和妇女特点,选择适于妇女从事、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短平快的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加工业等项目进行推广。各级妇联与省科技厅、林业厅、民委、信息产业厅、省农信联社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活动,帮助妇女选择项目,提供资金扶持、技术支撑、信息服务。 2007年、2008年两年,各级妇联组织共向妇女推介棚菜、花卉、设施养殖及温室立体栽培、沼气技术等新品种、新技术致富项目1887个,帮助参加“项目进家”活动的农户实现了增收致富。黑山县21个乡镇2000多名妇女,在常兴镇牛家村的妇代会主任段玉春带动下发展棚菜项目,家家扣棚种起了甜瓜,亩平均效益达到5000元以上。

  在城镇,各级妇联组织把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妇女创业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措施,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培育“新风采家政”品牌,引导妇女创业就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省妇联于2008年成立了辽宁省家政服务指导中心,同时成立“新风采家政连锁中心”,在全省妇联系统家政服务机构中实行连锁发展,现已有10个市加盟连锁成立分中心,面向全省城乡妇女开展家政服务员免费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推荐上岗等服务。省妇联制定了辽宁省新风采家政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示范带动家政服务业规范运作、规模发展。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新风采家政连锁中心已举办母婴护理、中级家政、家庭餐制作等各种专业培训百余个班次,培训安置家政服务员39786人,有效促进了妇女就业和家政服务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资金支持、培训服务,助推妇女创业就业。省妇联在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的支持下,采取“巾帼再就业资金”循环滚动方式,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女创业带头人进行扶持。4年来,省妇联累计运作 “巾帼再就业资金”1013万元,以循环方式直接扶持209个短、平、快妇女创业项目,带动安置22800名妇女就业。为提高妇女就业能力,省妇联还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阳光工程”省直培训基地、家政服务培训学校,对创业就业妇女开展培训。各级妇联依托政府普惠制培训、“阳光工程”培训资源,与劳动就业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紧密配合,面向城乡妇女开设适应市场需求的30多种技能培训。两年来,省妇联共完成实名制培训178717人,培养创业带头人4573名。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各级妇联积极协助政府解决新生妇女劳动力、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连续两年与省工商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举办女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组织企业提供6800多个岗位,吸引了2.5万余名女大学毕业生到场咨询,直接帮助1800多名女大学生与企业签订了用工合同。为了帮助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再就业,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大力发展妇女手工制品产业,建立妇女手工制品商会,吸纳全省20多万妇女在“无围墙工厂”就业。 2008年,省妇联与省工商联联合举办了 “妇女手工制品展销会”,与73家参展单位达成内外贸订货、来料加工等实质性合作意向184个,签订订单价值总额达2100多万元。

  抓维权,引领妇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妇联组织突出维权职能,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住省人大出台《辽宁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两部地方法规的有利时机,加大妇女儿童源头维权力度,努力配合政府落实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级妇联组织协调公、检、法、司、信访等有关部门,构筑起妇女儿童社会化维权网络,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同时,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创建,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万名妇联干部走近妇女,共促和谐。

  2009年,省妇联在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中开展了“万名妇联干部走进妇女、共促和谐”主题活动,发动省、市、县(区)、乡(镇、街)、村(社区)五级妇联干部深入基层、走进妇女,当好妇女群众的“社情民意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促进和谐宣传员、群众利益服务员”。各级妇联组织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基层、走进妇女,为妇女群众解难事、办实事,通过“五送上门”,即“亲情温暖送上门、教育疏导送上门、信访政策送上门、矛盾调解送上门、项目岗位送上门”,化解了一批信访案件、帮扶了一批特困家庭、扶持了一批妇女就业,有效地把难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铁岭市妇联推广西丰县钓鱼乡“知心大嫂”经验,在全市培育了千名“知心大嫂”活跃在千家万户,拓宽了党与妇女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锦州市黑山县各级妇联干部采取“民情日记”的方式,访民情、知民意、问民需、解民忧、聚民心,及时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腰台子村妇女陈凤杰投入6万多元建的蔬菜大棚一夜之间被大火烧光,正当夫妻陷入绝望的时候,妇代会主任刘红梅到她家走访,当即动手帮助他们筹集资金、协调贷款、重建大棚恢复生产。在整个活动中,全省共有1.8万名妇联干部参与其中,并引导带动女干部、女企业家、女典型以及巾帼志愿者参与到主题活动中来。截至2009年底,各级妇联组织累计走访妇女群众6.6万余人,实名制结成帮扶对子7709户,直接或间接化解信访案件千余件,了解妇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6577件,其中2639件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走进妇女,共促和谐”主题行动拉近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畅通了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突显了妇联组织在保稳定、促和谐方面的优势,是一项实实在在凝聚人心、促进稳定的工作。

  万名巾帼家庭志愿者关爱他人,奉献社会。各级妇联组织在广泛开展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深化和谐家庭创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于2009年3月在全省启动了万名家庭志愿者“关爱他人·奉献社会”公益活动,发动城乡家庭志愿者深入村屯、社区,开展帮助老人、关爱儿童,普法宣传、化解矛盾,心理疏导、勤俭持家,净化、美化环境等公益活动。全省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目前全省实名制登记的家庭志愿者队伍已达197536人,为老人和儿童提供服务和帮助7500人次,调解民间纠纷1321件,为妇女提供就业信息28236条。

  教育百万家长,培育合格人才。省妇联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在全省实施百万家长教育工程,面向广大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利用现代传媒传播科学家教理念、科学家教知识,提高广大家长的科学教子能力;实施辽宁省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省妇联积极构建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支持各市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3个,建立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1.9万多所,建立“双合格”家庭教育示范基地28个、社区和村屯示范家长学校200所。

  创建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妇联组织围绕创建“综治先进省”目标,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千万家庭学法用法、防犯罪、反暴力“三项行动”,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平安建设,积“小安”为“大安”,促进社会稳定;树立了一批“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县、区、村(社区)及示范户;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宣传服务、治安防范、心理疏导”4支基层工作队伍,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直接面向家庭开展指导服务。巾帼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已成为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支重要工作力量。

  办实事,协助政府改善妇女儿童民生

  各级妇联组织紧跟党委、政府的民生工作部署,围绕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

  “母亲安居”暖人心。 2008年,省妇联在深入妇女群众进行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中,发现了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无房和住危房这一特殊困难,并于当年母亲节启动了“母亲安居工程”,争取社会资金200万元,为首批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援建了100套安居住房。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委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分管领导亲自指导,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划拨专款,优先解决了全省981户农村低保单亲贫困母亲的无房和危房问题。在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农村低保贫困母亲安居房当年拨款、当年施工,当年就有463户竣工。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对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建设高度重视,领导到位,多方协调解决盖房用地、配套资金等实际问题。当地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一些企业也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解决配套资金、建筑材料等问题。 2009年,省妇联又启动了第三批100户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建设。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已有1176户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喜迁新居。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的大力支持下,省妇联将1000台彩色电视机挨门逐户地送到了搬进新居的贫困母亲家中,使她们优先享受到文化信息资源,丰富了精神和文化生活。

  援建贫困母亲安居住房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受援的单亲贫困母亲说:做梦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有自己的房子。有的贫困母亲给省长写信表达感激之情,有的还把儿子送去参军,以报答党和政府的关怀。当地的老百姓说,现在的政府真是给老百姓办实事。新华社、《中国妇女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

  “母亲健康”普受惠。自2006年起,省妇联就与省卫生厅联合启动了“母亲健康”关爱活动,联合下发文件部署为农村特困母亲免费体检工作,并于2008年将免费体检范围拓展至城镇下岗、低保妇女。 4年来,省妇联共为全省贫困妇女进行免费妇科病检查303050人次,对200多名患重大妇科疾病的贫困母亲给予了医疗救助。为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健康意识,省妇联还借助社会力量设立了“96338”关爱女性健康公益热线,采取被叫付费方式为广大妇女提供免费、方便快捷的身心健康指导服务。

  “母亲致富”受欢迎。在省扶贫办的支持下,省妇联把对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帮扶工作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扶贫工作模式,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以向有项目目标、有上项目意愿、有脱贫能力的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提供项目款及等额实物的形式,对辽西北地区部分单亲贫困母亲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她们脱贫致富,以此引导农村贫困妇女自强自立、勤劳致富。

  “关爱特困儿童”促成长。针对留守、流动儿童面临的实际困难,全省各级妇联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 “共享蓝天·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省妇联联合省卫生厅为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10个县近万名留守儿童进行免费体检,并建立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千余所。 2009年,省妇联又联合省关工委对特困儿童群体实施生活救助、学习辅导、安康指导、心理关怀等“四项关爱”。省妇联还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在特困儿童比较集中的社区(村、学校)建立100个儿童之家,为每个儿童之家配备价值5000元的电视、DVD、多媒体、手风琴、乒乓球台等活动设施和图书;积极协调社会各界为特困儿童捐建多媒体教室、图书角和爱心午餐等,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