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曹女士称,她是田湖小区的新住户,该小区用的是卡式电表,当天她到物业公司拿电费卡时,物业公司让她必须签订家政电工会员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便成为会员,每月要交5元的费用,一年交60元,不交钱就不给电费卡,不给电费卡就不能正常用电。“协议上面明明说是自愿,为什么要强制签订呢?”曹女士感到十分不理解。
随后,记者采访城郊供电公司,一负责人兰某告诉记者,家政电工是十堰供电公司新推出的一项便民业务,也是展示供电企业形象的民心工程,绝对没有强制市民签订协议的做法。同时,他提醒市民,这项服务是采取市民自愿的原则,如果有强制行为,可以向95598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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