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有:部分家政公司以提供完善的服务来吸引市民购买服务卡,之后便降低服务质量,甚至减少服务次数、拖延上门时间;部分家政服务公司不仔细核实服务人员身份、道德品质、健康状况,就将其派到消费者家中,发生问题后又推卸责任;此外,个别家政服务人员在服务完一家后,通过雇主介绍与其他消费者私自签订口头服务合约,由于少了中介费,市民也乐于接受,但出现问题后往往投诉无门。
对此,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在选择家政服务公司时,首先要看其是否具备合法资质,不要选择在小区贴条的“野家政”。另外,最好能签订家政服务协议,详细约定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价格、项目等,明确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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