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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家政服务工程”,扩大居民家政消费

发布日期:2010/1/29 14:45:36       阅读人数:198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一、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免费培训家政服务员。

  市服务业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先后制定了《大连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大商办发2009[198]号)、《大连市“家政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细则》(大商办发2009[230]号)、《关于大连市“家政服务工程”培训验收工作的通知》(大服办发[2009]25号)等文件,对培训、验收工作的开展做出了详细部署,并成立了大连市“家政服务工程”领导小组;经对申请承办培训的单位严格审核,印发了《关于公布大连市首批“家政服务工程”定点培训单位名单的通知》(大商办发[2009]243号),确认了首批共9家定点培训机构,并推动定点培训机构深入到街道、社区进行宣传,积极吸纳农民工、失业人员参与免费培训。培训期间,委领导多次亲自带队至各培训单位的培训课堂、考试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考评纪律。

  至2009年12月末,大连工人大学培训中心等9家定点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共培训了3561名学员,经过检查验收,考试合格并签订合同的达3333名,合格率为93.6%。
目前通过验收的家政员可为6000户居民提供家政服务,有效的缓解了元旦、春节期间的家政行业“用工荒”,在岗家政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质量得到了广大用户的好评和欢迎。同时大连家政服务培训工作也得到了中央财政500万元的扶持资金。

  二、建设大连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市服务业委组织人员对我市家政行业进行调研,编写我市家政行业调研报告及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报告书,积极争取了中央财政200万元支持,推进我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

  市服务业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大连市2009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了我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的程序和相关要求,项目补助资金核定、拨付和使用的标准和原则。通过企业(机构)自愿申报和区市县商业主管部门推荐,市服务业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行业相关专家,按相关程序和标准组织审核,确定了大连奥远电子有限公司为我市该项目实施企业。

  在市服务业委、市财政局的积极推动和指导下,大连奥远电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截至2009年12月,该中心已吸纳各类符合标准的加盟企业近100家,能同时为2000户家庭提供服务。中心通过公用电话网、移动通讯网、互联网等可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服务范围涵盖传统、新兴家政服务项目共计十大类77小类。

  目前该网络中心项目已通过市服务业委、市财政局的验收。该中心在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的支持下,于2009年12月开始试运行,目前在该区域内有效的解决了“供需信息不对称,导致居民找不到服务、不敢接受服务,而服务企业又不知道谁需要服务、需要什么服务”的问题,促进了供需对接,居民消费家政服务更放心、更方便了。
 
  2010年,市服务业委将继续推动该网络中心的完善和建设,健全服务功能,整合更多家政服务资源,初步形成全市范围内便利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让更多的居民进行便利的、安全的家政服务消费。